公务员不可以有副业,公务员不可以经商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国家是禁止公务员做兼职的,公务员需遵守“一人一职”,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也是出于对人民群众负责。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公务员平时工作很忙,如果做兼职的话,难免会分神,影响到自己本职工作。都说一心不可二用,更何况公务员从事的工作都是和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更不能出错了。这也是为了杜绝以公谋私的现象,所以,不让公务员做兼职,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平。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4、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5、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6、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1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14、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