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直接说明自己不想去了,注意态度诚恳。
2、说明原因,并且表示歉意。注意态度诚恳,语气委婉。
3、表示今后有机会再合作。
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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