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车险买了1个月符合条件可以退保。
一般情况下,退保的车辆应符合两个条件:
首先,车险保单须在有效期内;
其次,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的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从险企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
即使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具体流程方面,车主需向险企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并签字或加盖公章。
保险公司审核后,出具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额的批单,并收回保单。然后,车主才可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领取应退还的保费。
车险可退的通常是商业车险,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是用投保时实交的保费,减去保险已生效时间内险企应收取的保费,余额才退给车主。
下列情况车主可以办理退保:
被保险车辆被依法注销登记;办理停驶;
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车主重复投保交强险;
车辆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牌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
要退交强险,首先要看保单上交强险的生效日期,若保单尚未生效,可办理退保。如果交强险已生效,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规定,如果不符合退保条件,一律不予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