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被侵害勒死,丢失命案重要证据补偿58万封口,后来怎样了呢?

如题所述

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杀人命案可谓是恶性重大案件了,而任何一起命案,杀人证据才是定罪的标准,也是法律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重要依据,因此证据是整个案件的关键,一旦丢失,将会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如此重要的东西,按理是应该不会出现丢失情况的,但也有意外。

7月25日,有网媒爆料,18年前河南一位16岁少女被奸杀,就因为警方遗失了证据,导致无法起诉,后来警方采取补偿的方法,给了被害者家属58万,要求不再申诉。这起爆料立刻引起网友的大量关注和热议,有网友指出“如此重要的命案证据丢失,岂能用钱来封口?”

网媒称:河南61岁王彬,18年前,女儿王小丹被人杀害,永城市公安局在对此案的侦办中,竟将部分关键证据遗失,造成了案件达不到移送起诉条件,后来当地警方与王彬签订了一份协议,补偿了他58万元人民币,要求他承诺不向上级申诉。而河南商丘市公安与检察院都表示,欢迎当事人提供证据和材料,永城市纪委也明确提示,协议不能限制公民的申诉权力。

这起引发社会舆论的命案,发生在2001年12月3日,河南省永城市当地村民王彬的女儿王小丹,因为送弟弟上学神秘失踪,王彬报案后,也组织家人四处寻找,3天后,他在附近的一大片玉米地里,发现了女儿的尸体,当地警方也立即进行了立案侦查,据王彬介绍,犯罪嫌疑人事前潜伏在他家里,趁他不在家竟然性侵了这个年仅16的女孩,然后还用绳索捆绑了她,将其勒脖致死,再拖到了玉米地里。

杀人凶手杀害女孩的手段极其残忍,且又十分狡猾,案件因此也一直悬而未破,直至到了2011年,当地警方才抓捕了嫌犯,并带他到王彬家指认现场,此后,案件却一直没有进展,侦办也出现了停滞状态,王彬多次询问都得不到答复,到了2013年,警方才回应说,因为重要证据丢了,无法起诉,犯罪嫌疑人因此也在羁押期满后就释放了。

出现这种情况,让王彬难以接受,他甚至还非常气愤,怀疑警方有人严重渎职。2014年当地警方再次找到王彬,提出协议补偿58万元,但要求他此事到此为止,不再申诉。此案从2014年至今的5年里,侦办工作就再也没有了任何进展。7月25日网媒爆料后,又在31日发布了一则消息,称“王彬要求惩办渎职人员,对方却说处理了人对你也没有好处。”很明显是在提醒他不要追责了。


但网媒的爆料引起了社会舆论的热议,也引起永城市委以及市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并在7月26日,成立了对此调查的专案组,要求依法依规对此事彻查,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必须要严加追责和严惩,坚决维护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而调查很快就有了回应,7月31日,时任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队长朱某某,因为是重要物证丢失的责任人,被采取了留置措施,而当年的那起命案,警方将会全力侦破。


8月1日,河南永城市政府办公室对此侦查作出了通报,通报称专案调查组竟会依法对朱某某遗失证据,严重渎职一事进行彻查。通报发出后,王彬也提出了要求,请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永城市警方,对某些人的渎职行为一查到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展通报。永城市警方以赔偿要求王彬不申诉被曝光后,网络众多大媒体对此也予以极大关注。


人命关天,岂能不了了之,警方丢失重要证据,更岂能用58万“封口”?丢失了命案的关键证据,本来就是难让被害人家属原谅的重大过错,事情发生后,警方不仅不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反而与被害人家属签订附带条件的协议,用补偿为渎职责任人开脱,这更是错上加错。而警方在当初承诺不停止对案件的继续侦查,但种种迹象都在显示,警方根本就没有在积极侦查此案,这才导致了王彬要求追责渎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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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7
后来警方抓住线索,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最终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2个回答  2021-02-17
这种现象所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涉事人员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第3个回答  2021-02-14
后来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寻找之下,让这位含冤而死的少女得到了久违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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