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今年8月买了一台二手车,当时机动车市场开了33万的二手车票,10月卖出,卖了45万,二手车市场开票也是45万元。财务反馈之前买进的二手车发票没有税点无法抵扣,现在需要缴纳5万多元的增值税,请问正常吗
那如何合理避税呢,我卖车还亏了钱,但是按收入开了票,怎么还要缴这么多税钱,冤死了
木已成舟,已经成为过去式,合理避税已经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