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04
工伤鉴定等级后,可以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2个回答 2016-01-06
残疾证与工伤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正常享受工伤八级的伤残待遇就行了。
各地的工伤待遇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一般工伤待遇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及护理、误工、伙食补助等组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员工本人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具体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议到当地人社部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进行咨询,仲裁有当地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
第3个回答 2016-01-04
按八级标准赔偿。
第4个回答 2016-01-0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8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