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关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不会做.

1.07年7月,某国有企业职工万某,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擅自爬上高空吊车轨道上睡觉,后被经过的吊车碾成重伤。企业花费了大笔的医疗费才将其治愈。08年3月,该企业以万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万某不服,现在进行劳动仲裁。万某受重伤是如何造成的?此例给我们哪些启示?

2.某职业学校地处城郊,2008年9月以来,学校发下少数住宿生晚上趁宿舍管理员不注意,私自翻出围墙到外面上网,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为防止此类行为蔓延,学校对学生加强了纪律管理教育,出台了更严格的管理制度,规定今后凡事擅自翻墙外出,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校将次规定以通知书的形式向每位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了告知,并要求他们在告知书上签字.然而,高某在该规定发布后的第八天,又擅自翻墙外出打游戏,学校遂对其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高某及其家长不服,认为学校侵犯了高某的受教育权.学校能对高某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吗?学校侵犯了高某的受教育权吗?此案例给我们哪些提示?

3.某学校男生宿舍,多次遭到窃贼的光顾,令同学们深恶痛绝.他们设下埋伏,小偷终于背擒获.为解心头之恨,同学们你一拳,我一脚,对小偷一阵猛打,致使小偷上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多元.小偷为此告到法院,要求打人的学生赔偿损失.以上同学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此案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斗胆评论一句,题目倒是蛮好,但提问方法实在是有些业余。
1,重伤就是万某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呗。启示就是工作的时候不能违反劳动纪律啊。
开玩笑,如果这样回答显得我们也很业余了。本例中,万某违反劳动纪律导致工伤,工作单位虽应负担万某的医疗费用,但与万某因为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也并不不妥。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2.,此例中,学校并未侵犯高某受教育权,受教育权一般指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本例中,职业教育显然已经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了。学校的规定是可以的。
3.,学生的行为当然不合法。学生的泄私愤的行为说轻了是违反治安处罚法,说重了是故意伤害,也就是说,以暴制暴也是不对的。小偷要求打人学生赔偿人身伤害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能因为小偷的行为违法,我们就可以说打人学生的行为合法,两个问题,要分开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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