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事经济纠纷原告起诉开庭时要做到那些事

我向法院起诉向债务人催要欠款,在法院开庭时,我要做到那些事,债务人应该会承认欠款金额,但会说没钱付,也没有资产来偿付:

法院开庭主要分为两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一般流程: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发问——双方就事实补充。法庭调查完成后会进入法庭辩论,优秀的法官会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就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一般是原告先说,被告接着说,如此往复。法庭辩论完后是最后陈述,然后庭审结束,双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你作为原告需要准备的主要是:1、你提交的证据分别想要证明什么内容;2、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就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是否有关、能否证明被告想证明的内容等发表质证意见;3、如果法庭调查有遗漏,就遗漏部分向法庭补充;4、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5、进行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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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3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你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已查封、冻结他的相关资产。
庭审中,把借款事实固定后,债务人硬说没钱,就让法院判决,这种情况下,不建议放弃对逾期还款利息的主张。
拿到判决书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之前已经财产保全,可以对经保全的财产直接执行。如果债务人无财产,执行庭可以执行他的部分工资,分期执行直到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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