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参加招投标时,投标函里的地址应写总公司地址吗

分公司参加招投标时,投标函里投标人的地址应写总公司地址吗?还有需要附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吗?

招投标过程中对于重要信息的确认,都是以“投标主体”为准的,意思就是具体是哪家公司具体参与投标。到底是以母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并作为主体,还是分公司,这样就能确定对应的地址该填哪一个。



扩展资料: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2、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3、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招标公告。

⒉、投标人须知。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资金来源。

⑵、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⑶、货物原产地要求。

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⑸、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⑹、投标语言。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

⑺、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

⑻、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

⑼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⑽、评标的标准和程序。

⑾、国内优惠的规定。

⑿、投标程序。

⒀、投标有效期。

⒁、投标截止日期。

⒂、开标的时间、地点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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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4
对于您遇到的问题,我深有体会。
首先,您得先确认两个问题,招标方是否明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另外确认下贵公司是总公司的子公司还是分公司。
因为就我国公司法而言,子公司一般是指母公司出资设立的被母公司控股的公司。一般来说母公司在子公司都拥有相当一部分股权,有很强的控制力,但是子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子公司相对应,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即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若投标人必须为企业法人资格,但贵公司是分公司的话,投标文件上投标单位和相关信息资料则为总公司,若为确认是子公司,那么则可直接填写子公司的信息和营业执照。(区分子分公司方法很简单,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
其次,个人建议,投标书的资质证明文件多附总比少附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4
一般招标文件里应该有规定要哪些材料的,地址的话要也分公司的地址,因为不是你的总公司去投标,包括账户都应该是分公司的,营业执招你可以打电话问一下招投标中心,他们会告诉你要些什么的。
第3个回答  2017-03-27

招投标过程中对于重要信息的确认,都是以“投标主体”为准的,意思就是具体是哪家公司具体参与投标。对于您的情况,需要明确,到底是以母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并作为主体,还是分公司,这样就能确定对应的地址该填哪一个。在选择母公司还是分公司方面,为了增大中标概率,有几个建议:

    选择案例较多,实力较强的母公司参与投标。

    若标书中要求有落地的地方服务分支机构,可以选择分公司参与投标。

    以未来项目最优实施方参与投标,比如分公司具体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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