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设计方法:是以弹性分析为基础的结构设计,假定材料为理想弹性地,相应地这种设计观点便以分析结果的实际使用范围作为设计的失效准则,即认为应力[严格地说是应力的某一函数值]达到一定限值[弹性界限],将进入塑性变形阶段时,材料将破坏.
塑性设计方法:结构中如果有一处或一部分材料"破坏",则认为结构失效(丧失所规定的效用).由于一般的结构都处于非均匀受力状态。当高应力点或高应力区的材料到达弹性界限时、结构的大部分材料仍处于弹性界限之内;而实际材料在应力超过弹性界限以后并不实际发生破坏,仍具有一定的继续承受应力(载荷)的能力,只不过刚度相对地降低。因此弹性设计方法不能充分发挥材料的潜力,导致材料的某种浪费。实际上,当结构内的局部材料进入塑性变形阶段,在继续增加外载时,结构的外力(应力)分布规律与弹性阶段不同,即所谓内力(应力)重分布;这种重分布总的是使内力(应力)分布更趋均匀,使原来处于低应力区的材料承受更大的应力,从而更好地发挥材料的潜力,提高结构的承载能力。显然,以塑性分析为基础的设计比弹性设计更为优越。但是,塑性设计允许结构有更大的变形,以及完全卸载后结构将存在残余变形。因此,对于刚度要求较高及不允许出现残余变形的场合、这种设计方法不适用。
实验对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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