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在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下,在大路调头完毕后遇到对方逆行摩托车正面相撞。
汽车调头刚完,对方是摩托车正面相撞的,造成摩托车方驾驶人轻微擦伤,摩托车乘客小腿骨折,脚板骨折,脚趾骨折。
小汽车买了全保,第三者商业险20万
现在交警部门还没有出责任通知书,但是出了一份垫付医疗费用通知书。
收到通知书后 小汽车方 已经向医院垫付1万元预付医药费并拿取预交款收据。
现提问:1.这事件 双方各占多少责任?多少成?
2.如小汽车方占3成,小汽车的车主需要自己贴钱赔偿还是保险公司全部承担那三成的赔付。
3.因为已经有私人垫付,保险公司是否要等伤者痊愈后才能报销垫付的金额
4.因为小汽车已经被扣,大概要多少天才能取回 小汽车,或者到哪个时间才能取回.
5.无论车还是人,买了全保的小汽车车主是否需要贴钱在此事件中
是不是责任没出 交警就可以不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