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吴起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吴起变法

吴起变法是战国初年楚悼王当政时,于公元前386年-前381年,任命吴起(前440年-前381年)为令尹,对楚国政治、法律、军事等实行改革的变法运动。公元前381年,楚悼王去世,楚国贵族趁机发动兵变攻打吴起。吴起被箭射杀,死后尸身被处以车裂肢解之刑。变法运动宣告失败。经过变法,楚国国力强盛,在公元前381年,联合赵国大败魏国。
内容
一、均爵平禄。凡封君的贵族,已传三代的取消爵禄;停止对疏远贵族的按例供给,将国内贵族充实到地广人稀的偏远之处。吴起认为楚国积弱的原因是"大臣太重,封君太众"。他们对上威逼君主,对下欺凌百姓,导致国贫兵弱。吴起实行"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减百吏之禄秩"的政策,废除旧贵族世官特权。吴起还根据楚国地广人稀的特点,把旧贵族及所属迁到人迹罕至的荒凉地区。这一方面打击了贵族势力,同时也对楚国边远地区的开发起到积极作用。

二、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削减官吏俸禄,将节约的财富用于强兵,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精简政府机构,重用贤能之士,为了整治官场腐败,禁止官员之间私下请托,要求官吏做到"使私不害公,馋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合,行义不顾毁誉"。同时裁汰"无能","无用"之官,节约经费"抚养战斗之士"。

三、统一楚国风俗,禁止私人请托;纠正楚国官场损公肥私、谗害忠良的不良风气,使楚国群臣不顾个人荣辱一心为国家效力。

四、制定法律并将其公布于众,使官民都明白知晓。

五、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建设楚国国都郢。

六、加强军事力量。吴起早年在鲁,魏都以军功见长,吴起认为强国"要在强兵"。而"强兵"的开支,吴起则用"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的方法来解决,用财政提高士兵待遇,增强战斗力。

影响
吴起变法,旨在富国强兵。任用贤能,打击了楚国大贵族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遭到大贵族的激烈反对,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1]

吴起的变法使楚国国力强盛,向南攻打百越,将楚国疆域扩展到洞庭湖、苍梧郡一带。前381年,楚国出兵援助赵国,与魏军大战于州西。楚军穿越梁门,驻军林中,饮马于黄河,切断魏国河内郡与首都安邑的联系。赵国借助楚国的攻势,火攻棘蒲,攻克黄城,楚、赵两国大败魏军。

吴起变法促进了楚国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也影响到秦国的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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