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

600字。快呀!!明天就用了!!!

  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构成我生活的主要内容。因为父母都是教师,我从小就生活在校园里,从不太认识字起,我就喜欢书。等到了上小学,认了几个字,就开始去读不是我那个年龄读得懂的书。书中虽有很多不认识的字,但总能通过前和后已认识的字,去揣摩和理解这句话的含义,读懂书中的大概意思,这让我很兴奋,就开始囫囵吞枣找书来读。我看书基本上是能拿到什么书就看什么,没有受过任何人指导和限制。
  小时候,我最喜欢读的书是连环画和民间故事。民间故事是一种小册子,里边有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写得通俗生动,还配有漂亮的插图。有一个神话故事到现在我还记得它的内容。故事说的是个妖婆嫉妒她的邻居两个姑娘美丽善良,用妖术把她们变成了自己花园里的两颗牡丹,一棵绿牡丹,一颗红牡丹,每天盛开供自己观赏。可怜两位姑娘娇嫩的花瓣上每天清晨都含着泪珠,哀叹不能再变回人形的命运。这时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听说后,立志想要救出这两个善良的姑娘,于是他越过千山万水,历经磨难,战胜了妖婆派出的各种妖魔鬼怪,最后终于破除了妖婆的魔咒,救出了两位姑娘。这个故事让我感动了好久。我为那位勇敢善良小伙子而感动。当时小小的年龄,我还想象我就是被那位小伙子救出那两位姑娘中的一位,甚至夜里还会梦见那位小伙子和妖魔鬼怪搏斗的场面。
  还有《牛郎织女》的故事,我被善良的七仙女敢于反抗王母娘娘的教规和天庭的专制,追求自由的爱情幸福的生活而感动。暑假在外婆家住,我会在晚上溜到屋后面的河边,躲在树丛里去看看是否有仙女从天上飘到那儿去洗澡,只等到大人喊着回去睡觉还恋恋不舍。夏日的夜晚,躺在外婆家小院的凉席上,用芭蕉扇赶着蚊子,仰望着遥远的天空,想象着天庭的景象,不知等了多少夜晚,也没有看到南天门开,只有漫天的星斗伴我慢慢入睡。最有趣的是,我常会把床单或纱巾披在身上,装成七仙女的模样,在床上跳来舞去。现在想来虽觉幼稚,可书中那些美丽、善良、勇敢和美好的故事,的确陶冶着我幼小的心灵。当然还有很多民间故事,像《聚宝盘》、《神笔马良》等等,也永远留在记忆中。
  因为爱读书,我好像比同龄的孩子知道多,感情和思维也比较丰富,什么事情总爱自己思考琢磨,在任何问题上总有自己的主见。记得有一次父亲和学校的同事正在谈事,我插了一句话,内容已记不起来了。但我记得那位老师对父亲说:“你这个小丫头很了不起,将来准能干大事。”
  读书让我变得求知欲很强,也养成了好胜的性格。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新的课本发了下来,算术课本上有很多例题。我按照数学课本上的注解,演习起例题来,越做越觉得有意思。一个星期下来,我就把书本上一个学期的算术题全做完了。后来教数学的吕老师对我妈妈说:“你的女儿很聪明,七天就能做完整个学期的课程,在我的学生中是独一无二的。”母亲听了当然很高兴。
  有一次,我找到一本描写地质勘探队员在深山野谷中勘探的小说。书的名字忘了,但书中描写的自然、地理和科学知识深深地吸引了我,特别是勘探队员生活和工作的有趣故事,艰难的行程,意想不到的惊险,和野猪搏斗的场面,还有夜间挂在树叉上睡觉的吊床,队员们之间浪漫的故事,都让我感到惊奇新鲜。那一段时间,当一名勘探队员就成了我的理想。我立志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也去体验那种野外富有刺激的探险生活。

  二
  父亲的书架上有一本精装的书,叫《石头记》,小时候翻过,看不懂。有一年暑假期间,我终于可以稍微能认识书中百分之四十的字了,就拿起了父亲那本藏书《石头记》,这是我读的最艰难的一本书。那本《石头记》是1930年的版本,曹霑著,繁体竖排印刷。卷首有前言并附总评,占有几十页——增评附图石头记目录:有护花主人批序、护花主人总评、护花主人摘误、大某山民总评、明斋主人总评等,每一页上面圈的框框里又对页面的文字进行注解。那时的我,无法看懂这些总评,直接翻过进入小说的主题。我没有学过繁体字,又是竖体排版,读起来比较困难,只好用手指头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啃读,其实书中写的很多的意思都是我根据当时认识的前字后意猜出来的。我最喜欢的是增评附图石头记的图咏和图画。人物白描图和书中的插图,都栩栩如生,很有个性。那张复杂而细致的大观园总图也很令我着迷,总在图里找哪个地方是怡红院,哪里是潇湘馆,常沉浸在书中的情节里边。痴迷的程度导至后来课堂上,我经常用铅笔在作业本上画着在书上看来的那些仕女人物图,乐此不疲。
  过去学校没有性教育的课程,中国的教育对这方面的是个禁区,我对男女性方面的知识更是一张白纸。所以我对《石头记》中两个章节就是卷五——贾宝玉神游太虚境和卷六——贾宝玉初试云雨,看得蒙蒙懂懂。我估摸着书中“云雨情”说的就是男女关系那方面的事情,这也是我早期性教育的启蒙,反复阅读也没有弄清楚其中所以然来,但我意识到这是个不能问的问题。现在看来能把男女云雨之事写的这么朦胧这么美,我看只有中国的文学能办的到。而我对书中那阙“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印象深刻,情有独钟。
  不可否认的是,这本我读来最为艰难生涩的《石头记》中似懂非懂的儿女情长内容却赚取了我不少眼泪,它就像一本百科全书让我了解到课堂以外的很多知识,也让我对男女之情朦朦胧胧的有所触动。

  三
  因为爱读书,使我比一般的同龄的孩子知道的事情要多一些,理解能力好像也比一般人强,平时生活行为举止也就和一般的人不太一样,很有礼貌。记得又一次我头上戴的草帽被风刮掉了,路旁有一个人帮我捡了起来递给我,我马上说声:“谢谢!”旁边的一个人听到后就讽刺我说:“还说谢谢,小‘圣人蛋’一个。”有了书香的侵润,让我对于事物有了更美好的向往。我从小就羡慕讲一口标准普通话的人,觉得普通话好听,抑扬顿挫,能较好的表达出语言的感情,所以从小我就学着说普通话。但当时这种行为,经常会受到周围人的嘲笑和打击,说你是本地人还说什么普通话。舅舅对我说普通话就很不支持,他对我说:“明看着自己是家乡人,还撇什么撇,说什么普通话。”可我就是不信这个邪,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就会坚持做下去,不管别人说什么,依然我行我素。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大大地提升了我的素质。
  小学初中之交,我又倾心于外国童话小说。《格林童话》、《安徒生的童话》、《一千零一夜》等,这些书让我大开眼界,开发了我的想象力。有时走路、坐车、干活时,我常常发呆陷入冥想之中。我会幻想自己坐上那神奇的飞毯,想到那里就可以飞到那里,只要念声咒语什么事都可以做到;想象中我可以变成隐身人,跑到银行里悄悄把那里的钱拿出来,谁也看不到,自己就有钱买喜欢的东西了;想象自己可以办一个工厂,做很多电影里小朋友穿的那些裙子,把它卖给学校,小朋友们穿着很漂亮,自己也可以挣很多的钱。想象长大后我一定是个美女,会遇到自己心仪的人,一个英俊、勇敢、善良的“白马王子”等等。想来,这都是读书惹的祸,书本的知识让我对未来的生活产生了无穷无尽的美好向往。因为我爱做白日梦,所以妈妈经常说我是一个好高骛远、异想天开的孩子。

  四
  我从小就热爱舞蹈和音乐,母亲是音乐老师。舅舅河南大学音乐系毕业,是专业文艺团体的音乐设计,河南省国家一级作曲家。他吹笛子、拉二胡的技艺都是一流。我从小就生活在这种艺术氛围家庭里,受到深刻影响,嘴里几乎天天哼哼咛咛小曲不断。看到舅舅在舞台上表演笛子独奏时,非常受观众的欢迎,我就萌发了学吹竹笛的愿望。其实舅舅他那时忙得根本没有时间正规给我上课,他只教我吹笛子的手型指法、唇形和吹奏的基本技巧,好在我模仿能力比较强。于是,我去书店买了一本笛子演奏法的书,根据舅舅教过的方法,按书本里的教程练习起来了,外婆家门口河边的小树林里,留下了一个小姑娘在那里练习吹笛子美丽的影像。记得没过多久,我的气息就能运用自如,指法也很灵活,单吐、双吐都非常清晰明快,可以吹奏简单的乐曲,直到终于能上台吹笛子独奏曲。真正教会我技法的,还是《笛子演奏法》的那本书。
  后来舅舅觉得吹笛子应该是男孩子的事情,要求肺活量大,女孩还是学弦乐比较好,于是我又开始学习二胡。进入二胡练习时倒是非常正规,光持琴、运弓就整整练习了两个月,然后才开始进行指法、音节的练习。虽有舅舅在旁边指导,但主要还是买来《二胡练习曲》的书。有了二胡练习曲的教程,我下功夫踏实练习时,就有了更正确的引导,加之我也是这块料,所以进步非常快。一直到我可以自由优美熟练地演奏《良宵》、《光明行》、《二泉映月》、《空山鸟语》等独奏曲。特别是《江河水》那首曲子,我可以演奏得如泣如诉,让在一旁听的人神情肃然。
  那时我一边上学,一边练习乐器,还是学校宣传队的成员,经常到外边演出。随着二胡的技艺不断的进步,我的兴趣也在转换。我突然对小提琴更加感兴趣,因为小提琴的音域更为宽广,技巧更为复杂,被人称为乐器中的“皇后”。小提琴和二胡虽同属弦乐,但技巧更难学。仗着我那时的年龄小,转起来比较容易。因舅舅是民乐出身,西洋乐不是他的专长,这次学习就全靠我自己了。我从县文化馆刘元酊先生那里借来一把旧的小提琴。接下来就是找教材,通过舅舅朋友介绍,从外地的音乐界朋友那里借来了一本国外小提琴教程的书和几本练习曲,我如获至宝。因为这些教材用完后,还需要还给人家,我需要把那本书和几册练习曲全部的抄写了下来。那本学习小提琴教程的书,是我的邻居兼同学申文其帮忙,她用隶书的字体,工工整整把整本书都抄写了下来。可见那时我们爱书爱到什么程度。我按着练习曲的进程练习,非常刻苦,一天能练习好几个小时。五线谱的学习,也是买一本《怎么识五线谱》,这本小小的册子,教会了我识五线谱,从最初的小蝌蚪变成了琴弓上的乐句。当时我的勤奋好学可谓远近闻名。不知为什么我会那么刻苦的学习,一、可能是自己的兴趣与天赋,二、也可能是因为读书原因自己懂事比较早,认为人必须有一技之长,才可以立于世。三、就是当时社会、环境、家庭综合因素给予我的压力。所以我的学习向来都是大人逼着我休息,怕我把身体累坏了。
  因为爱读书,加上天生的艺术素质和刻苦训练,使我的理解能力很强,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而且行动果敢。当我的小提琴练习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觉需要老师指导,听说平顶山歌舞团有一位是上海来的首席小提琴师,演奏技术很有名气,我决定找他看一看我的学习方法和技巧是否正确。因为没有人介绍,我就坐车到平顶山直接找到歌舞团,敲开了那位小提琴老师家的门。进门后我先做了自我介绍,拿出来小提琴就马上直接演奏给他听。我拉了几首小提琴练习曲,后又演奏一段乐曲。这位一脸惊讶的小提琴老师对我说:“你的演奏方法很正规,音准节奏很好,最突出的是你有着很好很好的乐感,什么曲谱经你的手演奏,就非常好听,这是一位器乐演奏者最难得的素质。”最后他又对我说的一句话令我今生难忘。他说:“你还是一个提着小提琴闯天下的小姑娘。”
  凭着过硬的器乐演奏技巧,我考上了地区专业文艺团体,我的水平得到了团里几位音乐设计的认可。我的器乐技艺属于童子功,弓法和指法都很灵活,基本功非常扎实,乐感好,情感细腻,音乐表现力强。有一次我在单位的宿舍里练习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同事们在外边经过,以为我在房里放唱片,进来才知道原来是我在演奏。参加工作没过多久,我就成为团里乐队的业务骨干,团里的演出和录音,小提琴和二胡的独奏部分,基本上由我来完成。那时我们团是省里地区级最好的单管编制管弦乐队之一,因为我们团有一位北京中央民族乐团来的很好音乐设计(配器)兼指挥的庄先生,他对乐队每一演奏员要求很高,我也得益于他的指导。其实,我也很享受乐队演奏乐曲时那每一个优美和谐的音符、和弦,近于从童话中得到的喜悦。
  演出的业余时间,我还是喜欢读书,除了专业书籍外,很多的是杂书。还好,和我用同一谱台小提琴的同事也喜欢读书,他的父亲也是教师。我从他手中借过不少的书,但丁的《神曲》,拜伦的《唐璜》等。我还经常从团里的图书馆借书阅读,像《约翰克里斯多夫》、《静静的顿河》、《红与黑》、《战争风云》,《简爱》、《俊友》、《悲惨世界》、及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有大仲马,小仲马,莫泊桑、契科夫、海明威、巴尔扎克等,这个阶段我最感兴趣的是外国文学名著。中国的古典名著及鲁迅、巴金、茅盾等等,我在家时就阅读过,此时便暂时放过了。总之,那时我搜寻着从我眼前经过的任何我认为可读的书,人的脑子就像海绵吸水一样,可以汲取很多的知识。记得有一次我穿了一件白色带小碎花的连衣裙,梳着一根又粗又长独辫子站在我们团宿舍二楼的外走廊上。同事们看见说:“快来看丽娜,看她像不像《复活》电影里那位在庄园时年轻的喀秋莎·玛斯洛娃走了下来。”《复活》也是我很喜欢读的一本书。

  五
  结婚后,我的丈夫是个画家,水墨丹青、美术设计,他又带过来一批美术的书籍。在帮他铺纸研墨的同时,我又读上了中外美术史、绘画理论和广告设计等书,讨论研究起美术及绘画的课题,认识了家乡一帮美术界的朋友。音乐与美术本来就是相通的,因此我进入很快,他们也都非常欣赏认可我发于自然的审美观和鉴别能力。
  说实在,因为我从小养成了读书的习惯,生活中我对什么女人的首饰并不十分感兴趣,对于书我却一直很珍惜。虽然我痴迷书,但我绝对不是书呆子或读成了“双脚书柜”,也不会不食人间烟火,向来都是活学活用。记得那时我做美容化妆,买来几本讲化妆技巧的书,边学习边在自己脸上进行实践,很快地就学会了化妆技巧,于是干起了化妆师的行当,不光是为自己创业挣钱,还为市里电视春节联欢晚会做过一届化妆师。后来我又想学健美操,就定了《健与美》的杂志,本来就有舞蹈和形体基础的我,根据杂志刊登的健美操图片,跟着电视上学了几套健美操,就做起了健美操教练,办起了健美操学习班,一期期的学员很多,来自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后来省里要举行健美大赛,地区体育科通知我参加健美运动员代表队,代表地区去省里参加比赛。健美是个新课题,那时根本找不到老师。最好的办法还是找书。我根据杂志上所讲的方法,专门进行健美训练。按大赛要求的时间和规定,自己设计了健美比赛的动作,选择了比赛的音乐片段。为了减少皮下脂肪,我几乎每天都要慢跑一万米,哑铃、杠铃、举重等器械一起训练,肌肉一点点长了起来,该瘦的地方瘦了下去,该膨胀的地方膨胀起来,人的形体就像沙滩一样可是以精心的雕塑。虽然那一段时间训练的很辛苦,但收获也很大。那是我身材最漂亮一个时期。在省级健美大赛的舞台上,女健美运动员们穿着玫瑰红的比基尼,衬托着油光闪亮的健美酮体,在音乐起伏中做着一套套的雕塑般健美动作,一个个都像活动的维纳斯,简直美极了。能容纳几万人的体育馆坐的满满的,这是一场健与美的盛宴,摄影、摄像机的闪光和掌声次起彼伏。别人说我是一个芭蕾舞演员和健美运动员合二为一选手,造型和表演中有一种柔与刚结合的美,很有表现力。评分出来,我这个艺术行当的人跑到体育界来获得了省级大奖。我兴奋暗喊,青春万岁!
  社会发展很快,为了更好的生存,我创办起了装饰公司。对于装饰我是外行,那就从最基础的装饰材料学起。公司虽有美术装饰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却暂时没有聘请到装饰工程预算员。马上就要进行工程谈判了,工程预算还没有做出来,我想,没关系,有书呢。我买来工程预算的专业书籍,又跑到中建七局熟人那里借一份工程预算表,研究了几天,比葫芦画瓢地按照工程定额和预算程序,应是把装饰工程预算给做了下来,这为我以后的经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为一个不懂业务的经理不是好的经营者。
  创业经历中,还有一件更牛事情:我要承包自己兰梦装饰公司装修过的酒店了。因为拥有酒店的所有方地区保险公司愿意把酒店交给我承包,他们看中了我的能力,这是一个餐饮、住宿、娱乐为一体的酒店。我可从来没有学过酒店管理,该怎么办?没关系,还是求助于书,我买来酒店管理的书籍进行琢磨。我高薪聘请了手艺很不错的主厨兼后堂经理,他带来一帮很好的厨师班子,做的是粤菜系列。从一千多名应聘人员中,选拔招聘了几十位能讲普通话,能歌善舞的漂亮英俊酒店男女服务员,进行了半个月酒店服务的专业培训。开业时,酒店请了几十桌的客人,因为我这个总经理没有经验,服务员和我那天都忙得是手足无措,菜上的是乱七八糟,有的桌上该上的菜没有上去,有些桌的菜肴上重复了。好在没有一个客人怪罪我,他们看着我这个外行经理在那里真诚地表示歉意和不好意思的笑着,还不停地称赞我的勇气。那次服务员和我忙乱的实在可爱,我这个总经理在自己的酒店里一天都饿着肚子。没有过多长时间,通过书上学来的酒店管理知识和实践,我硬是把酒店经营的有声有色,很有文化品位和个性,成为当地有名的酒店。有一次十几位香港的商人老板坐飞机到我们那里第二次考察投资。在飞机上他们商量,下飞机后去哪里,大家异口同声说:“兰园酒店”。
  有一段时间,为了业务的经营我几乎忙得昏天晕地,每天清晨起来装束完毕,骑上我那辆本田“大黑鲨”摩托车出发的时候,自觉得是那样的英姿勃发,几乎就像是要上战场一样的感觉,就缺腰上没有佩戴“双枪”成女侠了。两个企业放在一起经营可真不容易,那么多人要指望你吃饭,业务需要满负荷运转,才可以在竞争中生存,真是险象环生,很多发生的事都是意想不到的,真的是很累、很累。晚上十二点以前没有回过家,回去时常常都是夜里一两点钟,无论刮风下雨,或是天寒地冻。身上还常常揣着电警棒,电击枪。社会上“红道”、“白道”、“黑道”都需要一一打理,人的精力和智力高度的集中运转,直累到身体健康到了透支的地步,声音嘶哑的好多天都说不出话来。中医大夫给我看病时说:“吃药没用,你太累了,五脏六腑已经不协调,但只要好好休息就可以恢复。”刚好春节放假,装饰公司和酒店都歇业,我有机会好好休息几天,声音马上就得以恢复。但人休息了,眼和脑并没有休息,读书已经成为我的生活习惯,所以这次休息的方式,是以读书进行的,这时读书的类别就更为庞杂。
  不知那本书中有位父亲对女儿说的这样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作为女人,你是选择家庭,还是选择办公室?选择家庭,你夜里搂着丈夫睡觉。选择办公室,你晚上对着电视抱枕头休息。”这样看来,生活轨迹中的我似乎是选择了办公室。这就是我,爱读书的我好像成了从书中走出来的女人,再回到书本里寻找应该学习和需要的知识。读书让我成为一个学习者,更成为一个有能力的实践者,人显得总是那样热情能干、机智坚韧、优雅单纯,永远是那样的独特,生活在自己的作品(故事)中。家人和朋友们对我印象是:总自信,无论干什么事都能成功,思维永远会走在社会的前列。

  六
  有人曾这样说:“读书,最根本的一条是,可以养气。人有三宝精气神,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不同的书,可以养不同的气。豪气,灵气,平和之气,豪然之气,可以养也;邪气,戾气酸腐之气,阴阳怪气,亦可养也。读书于人,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不可或缺,我们可以从书中汲取气,汲取一种荡漾着我们血管,充盈于我们的周身,又从我们每一个毛孔里散发出来的气。”中国之哲学重在气一说,读书养气、节也! 而我觉得读书不仅仅可以养气,它已成为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和老师,在和书的交流中我不断地成长,它使我懂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和实用的知识,最重要的一条是让我学会了独立思考,并有勇气敢于抓住瞬息而过的机会,且进退自如、淡定从容。爱读书的习惯,还可以让我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和需要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至于在前行的道路上感到无所适从或脱节,从而被社会所抛弃(淘汰)。
  书伴随着我一路走来,路走的虽然很艰辛却丰富多彩。本来我就是一个接受新生事物较快,具有叛逆个性和逆向思维的人。而在书中获得各种各样综合知识后,让我有了更活跃的思维,养成了敏锐的观察力、理解力、想象力,对事和物更具有判断力和分析能力,反思和批判力。进入网络时代后,随着信息和知识的多元化,视野逐渐开阔,我的阅读能力和接受力更是如鱼得水。虽然我还是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但不可否认,阅读让我继续不断地提高着自己的认知能力,毕竟读书学习是人一生的事情。我认可强国博客文友“思想者”在我博文下面跟帖的一席话:“读书要批判性的读,没有权威,没有绝对。以生活为蓝本,以真我为基准。读书就是实践生活。”
  我读书的目的很简单,不为文凭和学历,更不是为仕途和做官,也不是为进什么“国家”级。现实是,我有文化,却没有学历;我有能力,却没有文凭。当有人问我:“那你为什么还喜欢读书?”我说:“为了兴趣和生存。”就像有朋友曾经问过我:“你为什么喜欢写作?”我脱口而出:“因为我有话要说”。
  2006年当我在新华网论坛文化广场发表诗歌《杂家》,得到了网友们热情洋溢的好评。其中文友“白话释解”有一条点评:“精明的多面手!巧妇能为无米炊呀!欣赏!” 其实文友不清楚,巧媳妇做的是有米之炊呀!这里,我就用《杂家》这首诗做这篇文章的结尾,看来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杂家》

  我不是雕塑家,

  却积极地把时光雕琢刻画。

  我不是画家,

  却喜欢用明亮的色彩把生活美化。

  我不是作家,

  却常用文字渲染出思维的浪花。

  我不是诗人,

  却不断有情思飞上天际的枝丫。

  我不是评论家,

  但却愿用真诚去抨击浮夸。

  我不是思想家,

  但看待事物总爱由此及彼由我及他。

  我不是企业家,

  偶然下海却也能生气勃发。

  我不是导演,

  却每天把时间和精力细心策划。

  有人问我如何给自己定义,

  我告诉他我只愿做个杂家。

  一切都愿亲身体验,

  只爱耕耘不图虚华。

  人生岂能事事如意,

  虚心竹有低头叶,傲骨梅无仰面花。

  岁月是那不息的沙漏,

  生命的意义就是那每一粒细细的流沙。

  (楼上两楼不全我补充一下,楼上的我就不发了)加精哦!(*^__^*) 嘻嘻……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value.net/Blog/421210.aspx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23
书,我的益友
书有花香,它蕴涵在名著中,蕴含在各种各样的书中,这就是书的魅力。
——题记
在名著中,我领略到手法的巧妙,领略到层层深入的写作方法,领略到悬疑的奇妙,引人入胜,痴迷其中。
那一天,我闲得无聊,坐下,随手掏出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多年前,我看的时候,只注重故事,只渴望福尔摩斯找出犯人。现在的我不一样了,翻开书,一行行文字映入眼帘,细细品读,似乎有一些线索隐含其中,正待我的发现。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一行行文字牵引住我的心,让我为其中的人而担忧,让我不得不认为其中的传说是真的。我细细品读每一行文字,我仿佛已经成了福尔摩斯,正在其中找寻线索,迅速破案。当找到犯人时,我不禁欢呼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像一个侦探一样,追寻过程与线索。这更让我明白,书和读者一起互动,才会更加有趣;只有在作品设下悬念,才会更加精彩,让读者连连叫好。这就是语文。
描写也是语文的一部分,从名著中学到、体会到的语文。
翻阅《红楼梦》,这本伟大巨作,原本渴望宝玉和黛玉在一起的感觉不见了,转而欣赏语句。一串串诗句映入眼帘,细细品读,似乎有一种淡雅的气息隐于其中。读到“黛玉葬花”,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柔弱的女子捧着一大束花在河边迈着小而慢的步子。那鲜红的花在黛玉的眼中却是一摊血。这让我明白到,描写在写作中的重要性,可以让一个人物生动起来。用一个轻微的描写,一个轻微的心理活动,便可以概括整一个人物形象。这就是语文。
语文,不仅仅出现在教科书上,在名著中也变化无穷。它化身成了一种种描写点缀文章;它隐藏在写作手法里协助文章变得更加精彩;它更与优美词句融为一体,为整篇文章增添色彩。
我认识了语文,在语文书上;我发现了语文,在生活中;我学到了语文,在中外名著中。语文的真正含义,在我看来,只能在名著中体会,在名著中学习。
第2个回答  2010-10-23
书,我的良师益友 ——题记

在爸爸的影响下,很小的时候,我就啃上了书,爱上了书。《西游记》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我,《安徒生童话》以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我,《格列佛游记》以入木三分的讽刺警醒我。 不过,这些书中我的最爱还是《三国演义》。

那段东汉末年的“往事”,让我如痴如醉,赏玩不已。虽然这部作品文言色彩浓重,内容七实三虚,但我仍如获至宝,百读不厌。为了更好地读懂她,我比过史实版“三国”(《三国志》),看过白话插图版“三国”,还夜以继日地观看影视“三国”,甚至玩电脑游戏也专找“三国”游戏。爸爸妈妈戏称我为“三国迷”。 可我这个“三国迷”迷而不惑,常喜以书中事例印证观点,与人争辩。

刘备常哭,世人谓其“软弱”,但我却认为他内心坚忍,大英雄也!试想,一个人雄心壮志,苦心经营,却屡遭重创,人到中年而无建树,何等无奈!换别人,也许早就偃旗息鼓,没有了志气。不是吗?西楚霸王项羽,英雄盖世,然一败则乌江自刎。比之刘备,岂不相形见绌。

关羽重义,武艺高强。曹操的美食、玉帛、官爵挽留不住他的心,千里走单骑,寻找旧主刘备。想当年,为破黄巾,桃园结义投义军,飞身斩敌降,初试锋芒,便觉一身正气;为扫董卓,奔虎牢,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牛刀小试,便知不同凡响。后取颜良、文丑首级,过五关斩六将,天下闻名;擒于禁,败庞德,海内震惊。然结果何如?心骄气盛,终死东吴小将马忠之手。令人扼腕叹息不已!

张飞粗犷豪放,性嗜酒。世人皆以飞惟勇而无谋。岂不知,那一回先主败走当阳,若非翼德勇谋双备,设疑兵,吓走十万曹军,先主休矣;又一回,攻打四川巴郡时,老将军严颜忠勇双全,誓死捍卫,张将军再显智慧,他想起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更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最后,他设计降了严颜。而智败张合,更是将他的谋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终因过分责罚士卒,而身首异处。

从刘备身上,我学到了坚毅顽强的品质;从关羽身上,我吸取了“为人忠义平天下,心骄气盛毁自身”的教训;从张飞身上,我懂得了勇武谋略固然要紧,但善待别人尤为重要。 这些是我这个“三国迷”的点滴见解,我因之而成的一篇文章,也沾三国之气刊在《快速作文》上。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收获吧! 多谢三国带给我的诸多故事,多谢书们带给我的无穷启示! 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