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锅炉使用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锅炉使用登记
  1、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强度计算书;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蒸规》第8条规定的电站锅炉其它设计资料。
  2、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适用新安装锅炉)
  3、锅炉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适用新安装锅炉)
  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6、安全阀及压力表校验证明;
  7、质监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资格的锅炉操作人员证;
  8、锅炉登记卡一式两份
  9、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适用移装的旧锅炉)
  10、检验结论为合格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适用在用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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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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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变更执业单位或丢失证书的补办及证书的延期,由个人向河北省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委员会书面申请(本人签字),提交相关证明,委托省考委会向总局许可办公室办理。
1、变更执业单位需提交的证明:变更申请(按考规附表要求);原证书(原件);新单位的聘用合同以及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材料;在相关网站上下载的原证书信息。
2、丢失证书后需提交的证明:在省内报纸上(燕赵晚报、燕赵都市报等)登载原证书作废的声明;在相关网站上下载的原证书信息。
3、办理延期需提交的证明:延期申请(按考规附表要求);原证书(原件);在相关网站上下载的原证书信息。(延期申请应于资格证有效期前20日~30日提交)
4、相关网站: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网站(www.casei.org.cn)(适用于2009年12月前的证书信息),
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www.cnse.gov.cn)(适用于2009年12月后的证书信息)
5、相关证明资料经省考委会审核合格后,按批办理。
6、其他:
1)由外省转入河北省的资格证变更,应按《考规》的要求,经原聘用单位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章。
2)由河北省转至外省的资格证变更,应按《考规》的要求,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签章。
3)申请Ⅲ级、TOFD、涡流等由全国考委会负责考核的人员,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审查签章。
7、执业注册:
新版证书不再标注持证人执业单位,因此,持证人完成证书的变更、补办或延期手续后,聘用持证人的单位须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执业注册(必须将同一身份证号的持证人所有的检验检测项目变更到同一执业单位),检验检测人员签发报告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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