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再一律入刑,这事儿你怎么看

最高法近日指导意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不再一律入刑,引发舆论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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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高法出台了这样一个表述:“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我想这就是题目所问的问题所在。

第一个对于“酒驾”

“酒驾”入刑其实不是很合理,“酒驾”不同于“醉驾”,“醉驾”的程度远大于“酒驾”,有时候人们在外满吃饭本来是没有喝酒的,但是菜里面含有一点酒精,那么在驾驶的时候如果交警进行查验的话就会呼出有酒精,可是吃菜中的究竟含量本来就低,根本构不成对社会产生危害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应该说是“酒驾”,但这种行为没有办法躲避,含量也低,所以法律应该考虑这种情况,所以凡“酒驾”必须入刑是不对的。

第二个对于“酒驾”必须入刑

法律本身应该是严谨的,对于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我们不能因此而定罪。如果当前道路一路平坦,驾驶人驾驶的是自行车,行车速度没有达到伤害人的程度的话,那么从实际上来说的话,是没有办法构成危险驾驶的,因为其没有潜在危险,对于社会并没有构成相应的危害。就如同一个行人,如果他喝醉酒了,那么他需要入刑吗?当然不,所以我们需要分开情况来考量,而不是说“酒驾”就必定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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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7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几乎每户人家都有自己的私家车,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危险也就越来越大。酒驾本来就是不对的,喝了酒的人反射弧会延长,也就是平常说的反应迟钝,他们总觉得自己非常清醒,车开的非常稳,其实不是这样的。
        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酒后驾车的大多都是驾龄较高的司机,他们自认为自己技术很好,闭着眼睛都能开车,所以也就不惧怕酒后开车了;大多数人是怀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应该不会遇到交警所以就开了。但是这是他们的头脑已经不清醒了,遇到突发状况也反应不过来,所以才会引发交通事故。
       要入刑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明知故犯了。一旦取消真的不敢想象,因为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会增加多少,中国的交通也会因为这个而变得一塌糊涂。这样只会让更多的人怀有侥幸心理,灾难怎么会找到自己头上呢,这样一安慰自己,便把别人的性命抛之肚外,只顾自己一时方便,有可能会毁了一个家庭。所以我认为,酒驾不再一律入刑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政府真的要好好的再考虑考虑。
第2个回答  2017-05-17

酒驾一律不再入刑,在我看来是十分不合理的。首先,我国每年因酒驾死亡的人不在少数,酒驾是我国出事率较高的事故之一。其次,酒驾带来的危害足以毁灭一个家庭。就拿最近的一个演员来说,就是因为酒驾而身亡,最可怜的是他的老婆在他出事的几天后就要生产了,可是一个家的主心骨却不在了,以后孩子该怎么抚养,父母妻子又该如何生活。最惨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酒驾不仅仅给驾驶者带来悲剧,也给被车撞的人带来痛苦,被撞死了就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白发人送黑发人,孩子没有父母,妻子失去丈夫……这些人间残局谁也不想发生。酒驾入刑不是一种害人的制度,而是一个制约人的工具。有了刑罚,才会让人有一种警醒,不能够轻易酒驾,如果要酒驾就得承担一种后果,而这种后果就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酒驾入刑也是一种国家的态度,那就是坚决抵制酒驾,抵制这种害人不浅的行为。

  对于酒驾不仅要入刑还要加重刑罚。有的人认为,酒驾也不是我愿意的,工作了一些聚会吃饭是不可避免的,又不能让别人送回家,只能自己开车了。但我想说的是,如果不能保证自己不喝酒,那么就不要驾车。酒驾是一种高危的行为,尤其是在高速上,没有人会察觉到坐在车里的你喝了酒而减缓速度迁就你,也不要有人指望已经喝醉酒的你会察觉到自己的车速是多么的快。车祸往往就是发生在自己意识模糊的时候。

   所以,酒驾一律不入刑是不可能也是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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