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冲突吗

如题所述

冲突倒说不上,除了不能重复报销,没冲突。但是社保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同时参保,不能同时享受医疗待遇。农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一年的,即当年购买了当年都可以享受医疗待遇,但是在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后,又参加了职工医保,属于重复参保,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一般参加了职工医保,那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暂停参保了(待遇就高不就低),除非职工医保暂停参保了,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恢复正常参保状态。所以这种情况,农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等到买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后再去办理停保,而且政策规定,两险要相互衔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能正常享受待遇之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直有效。
公司医疗保险,也就是社会医疗保险中针对在职人员可以参保的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之后的费用统筹分为两个账户,分别是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不同账户类别下,使用的范围是不用的。从缴费情况来看,公司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由员工和企业共同承担,以员工薪资水平为参保基数,员工缴费比例为2%,公司缴费比例在7%-9%之间,具体看公司及当地政策的决定而异。公司医疗保险的使用,可以划分为三种使用方式,分别是购药使用、门诊使用以及住院使用:
1、针对购买药品的,参保员工直接拿医保卡(或者社保一体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零售要点,直接刷卡结算,全部由个人账户承担费用;
2、针对门诊医疗的,使用时直接由申请人将理赔资料拿到社保中心办理,报销的时候,是先扣除个人账户中的本年度余额,不足部分再核定进行报销;
3、针对住院医疗的,在入院的时候通过医保卡办理,出院时直接为申请人报销,扣除的是医保统筹基金账户的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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