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户口不在一起,孩子上学怎么办

如题所述

父母的户口不在一起并不会影响孩子上学的,只要孩子有户口就行了。如果孩子的户口是跟随父亲一起上户口的,那可以到父亲的落户地去上学,如果是跟随母亲一起上户口的,那可以到母亲的落户地去上学。孩子读书的学籍,以初次办理入学注册为准,在父母和孩子的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
一、新生婴儿上户
1.一般宝宝在出生一个月之内就要去当地的派出所上户口了,如果爸爸妈妈的户口不在一个地方,首先要明确孩子的户口是要跟着爸爸走,还是跟着妈妈走,确定之后到户口薄上的派出所,找工作人员领取孩子出生申报登记的一个表,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各项内容,注意一定要仔细,户籍所在地一定要与爸爸妈妈的一致。
2.办理时需要爸爸妈妈各自准备好一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要注意身份证的正反面都要复印而且还要在一张A4纸上,还需要准备好孩子出生时的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爸爸妈妈的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这些都是上户口必须要带的。
3.上户口可是一辈子的大事,等孩子长大上学,办理身份证的时候都是要用到的,上面所有的信息不可以有纰漏,一经办理就不是随随便便可以改的,所以在给孩子办理户口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二、新生婴儿办理户口程序:
1.父母亲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1个月内,由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医院 出生医学证明 、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派出所户籍科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
2.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生子,可以在父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构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需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两人的结婚证原件
(2)医院给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父母双亲的户口本、 身份证原件 。 3.非婚生子女 随父或随母在本地申报户口,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或母要求孩子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在接生医疗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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