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的发票税务局让我补税我可以找对方赔偿吗

如题所述

这个企业早在2015年取得一张增值税专票,并在收到的当月就进行了抵扣,抵扣进项税额14566.82元。后来,芜湖税务稽查局证实该企业收到的发票属于虚开票,进而税务局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

好在检查之后,该企业收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善意取得。税务局判定该公司属于善意取得的主要证据,也值得大家好好参考一下:

1、入库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税额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品名、数量、金额、税额一致,入库手续齐全。

2、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该企业明知取得的发票属于违法取得。

3、没有资金回流。

但即便是被认定善意取得,该企业也需要进行补缴税款。最终税务局的处罚结果如下:补缴增值税14566.82元、城建税1019.68元、企业所得税7830.01元,不加收滞纳金。

那么,为什么明明企业业务是真实的,还会被判定虚开呢?

这里我们需要跟大家强调,根据相关规定,哪怕是真实的交易,如果对方的发票是非法手段获得的,或者开具的单位名称、品类等与实际情况不符,这种情况也属于虚开发票。

虚开相关的界定,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张图,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在这里顺便提醒大家注意:2022年国家新一轮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已经开始,对于虚开行为,除了对虚开单位进行查处,也会重点检查受票单位,轻则补税+罚款,重则判定为偷税!

附一下收到虚开发票可能产生的后果:

1、要补税

企业收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即便交易是真实的,且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但是虚开的发票往往不能作为扣税凭证,还是要面临补税。


2、可能产生罚款+滞纳金

如果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可能会被视为串通开票方,采用欺骗隐瞒的方式逃避纳税,继而判定为偷税!一旦被判定为偷税,就会有0.5-5倍的罚款,以及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坐牢!

财务人除了保证不向别人虚开,还要在收到发票时擦亮眼睛,尽量规避收到虚开发票的风险。同时切记保留好相关证据,万一收到虚开发票,能够及时补救,减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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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1
发票只要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开,使用发票的必须补缴税款,不存在善意还是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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