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按照正常账务处理即可,至于资金按照要求应需上缴财政专户,否则有小金库嫌疑。
概念: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具体包括以下五层含义: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是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而取得的。
第二,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是依法取得的。
第三,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取得的。
第四,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是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具有支配的自主性。
扩展资料: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利息收入的范围:
"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利息收入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摘自《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利息收入例如存钱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的确认:
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对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公债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财税字[1995]81号)
参考资料:应缴财政专户款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