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综合从业技能的中级进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国际贸易的概念:国际(International),指国与国间;贸易(Trade),指交易、交换或买卖行为。所谓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买卖双方,从事货物、劳务或技术等交易的行为。双方协商约定,卖方应将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买方,而买方则应将货物价款或等值物品交付给卖方。 各国之所以能进行互通有无的国际贸易,这是因为世界各国(或各地区)所蕴藏的自然资源不同,人民禀赋有别,生产技能精拙不一,必须藉由国际贸易做有效的调配、分工与利用。货品由本国卖到他国,称为出口(Export);货品由他国买入本国,则称为进口(Import)。
国际贸易的种类:
依货物动向分:
(1)出口贸易(Export Trade): 将本国所生(出)产的产品卖到外国去,得到的是外国所支付货款的外汇。出口贸易不一定是货物,有可能是技术、专利、知识等。 (2)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自外国买进他国生产的产品,而不论此产品是否该出口国所生产。 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实际上是一体两面的,一笔交易的成立必有买方与卖方,就买方立场而言,该笔交易就是进口贸易;而就卖方立场而言,则是出口贸易。 (3)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货物由出口国输往进口国的运送途中,必须经过第三国,对第三国而言,该笔交易即视为过境贸易。 (4)转口贸易(Intermediary Trade): 是指货物自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过程中,须经由第三国或第三地卸下、储存、重组或改装后,再转运到进口国,这种交易方式称为转口贸易。
依货物形态分:
(1)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 交易商品如果是有体积、有重量的有形货物,例如成衣、食品、水泥等,称为有形贸易,有形贸易必须经过海关进出口通关。 (2)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 交易的商品如果是无形的劳务或服务的提供,例如运输、保险、金融等,则称为无形贸易。
依贸易途径分:
(1)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指进出口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中间并无第三者介入,货物或货款也不经过第三地。 (2)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指进出口买卖双方并非直接进行交易,而是透过第三人(佣金代理商)的媒介,间接完成两国之间的贸易。佣金商以服务换取佣金,本身不负盈亏责任。 (3)三角贸易(Triangular Trade): 指输出国的出口商并未与输入国的进口商直接订约,而是由第三国的中间商以买方的地位与出口商订立购货合同,再以卖方的地位与进口商订立售货合同,从支付的货款中赚取差额利润,但货物则直接从输出国运到输入国。
国际贸易交易方式:
一类是单纯销售方式,如逐笔售定、包销(Exclusive Sale)、代理(Agency)、招投标(Invitation to Tender & Submission of Tender)、寄售(Consignment)、拍卖(Auction)、展卖(Fairs and Sales)等;另一类是销售和生产融资结合起来的方式,如加工贸易(Processing Trade)、对等贸易(Counter Trade)、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租赁贸易(Renting Trade)、商品期货交易(Futures Trading)等。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贸易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的贸易方式。 (1)国际市场调研:
随着经济全球化或区域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全球商品贸易竞争日趋激烈。从整体上看,国际商品市场已经形成了“买方市场”,这对生产商、销售商及出口商而言,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如何满足全球不同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是其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因此,在从事交易活动之前,必须进行深入的国际市场调研,广泛收集国外市场资料,了解特定市场上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与消费习惯,摸清特定商品在该市场上是否适销,是否存在同类产品的竞争,同类产品是否具有竞争优势以及价格变动趋势等问题。此外,还要对市场所在地的进口管制、外汇管制及海关制度等情况做认真分析,然后才能选择一个较为适当的销售市场,达成交易。
(2)寻找贸易伙伴:
经过国际市场调研,掌握了目标市场的基本情况和消费者需求后,下一步就要从该市场上寻找贸易伙伴,提出建立贸易关系。贸易伙伴的选择是交易的开始,也是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3)做好广告宣传:
广告宣传的目的是向国外客户及消费者介绍企业自身或其所经营的商品,使之了解企业信息,商品的性能、特点等,以便扩大销售数量,提高售价,得到更多的贸易机会。 (1)交易磋商的基本概念:
交易磋商是指买卖双方就交易条件进行协商,协调双方的共同利益,求得一致,达成交易。在国际贸易中,交易磋商有明确的内容和规范的程序。交易磋商的过程,是双方通过要约和承诺,确立契约关系的过程。双方在交易磋商的过程中,即在达成交易之前,就对自已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程序的合法性,保证了所达成的合同法律上的有效性。
(2)交易磋商的一般环节:
交易磋商可以是口头的(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传真、电传或信函)。交易磋商的过程可分成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所必须的法律步骤。
(3)交易磋商在POCIB中的应用:
交易磋商在POCIB中主要通过消息系统来进行,发送邮件的前提是必须已经与贸易伙伴建立贸易关系。 (1)合同的形式:在国际贸易中,书面合同的名称没有特定的限制,我国的外贸实践中,主要采用的有合同和确认书这两种形式,此外,协议书(Agreement)和备忘录(Memorandum)也有用的,有时国外客户还将他们拟制的订单或定单要求我方签署。
(2)合同的内容:书面合同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合同的约首、本文和约尾,而这三个部分又各自包含不同的内容。
(3)签订合同在POCIB中应用:在POCIB中,进入业务磋商阶段的业务,可由出口商起草合同并发给进口商签字确认。在签订合同前,进出口双方还需先到银行开立一般帐户(交易币别非本国货币的情况下才需开立)。 交易准备:交易准备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前进行的一系列准备活动的总称。在进出口贸易的各种工作环节中,交易前的准备是一项最基础的前期工作。不论是出口贸易还是进口贸易,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细致,将直接影响到国际贸易的进程和国际贸易的效益。通常交易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国际市场调研、寻找贸易伙伴并建立贸易关系,做好广告宣传等。
交易磋商:交易磋商是指买卖双方就交易条件进行协商,协调双方的经济利益,求得一致,达成交易。在国际贸易中,交易磋商有明确的内容和规范的程序,一般可分成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 签订合同 买卖双方经过交易磋商,通过出口报价与进口核算,对交易的条件或条款取得一致意见后,即可签订书面合同。
申请开证:信用证方式下,合同签订后,进口商应填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申请书”(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pplication),向其有往来的外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审核信用证:进口地银行开立信用证,并通过出口地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出口商后,出口商应认真审核信用证。信用证审核无误,即可开始备货、装运等事宜;如信用证有误,可要求进口商及时修改信用证。
备货: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后(如果合同的支付方式为信用证,通常会等出口商接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即应开始准备货物,并依约定日期(信用证规定的最后装船期限之前)将货品装船出运。货物的生产过程往往要花一段时间,因此出口商应配合装运期限,事先做好妥善的安排。
订舱:完成备货后,出口商即应根据相应的船期,配合装运期限进行订舱(在FOB术语下,应由进口商先指定外运公司),经外运公司接受后发给配舱通知(海运)或进仓通知单(空运),凭以填制其他单据,办理出口报关及装运手续。
出口报检:出口商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Application for Certificate of Export Inspection),并备齐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出口检验。检验机构经对商品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并根据出口商的要求,签发相应的商检证书,如品质证书、健康证书等。
投保:在CIF术语下,保险由出口商办理,出口商须填写“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Application),并附商业发票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承保后,签发“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给出口商。在FOB或CFR术语下,则应由进口商办理保险。
出口报关:出口商填妥“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备齐相关文件向海关投单报关。海关审核单据无误后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签发加盖验讫章的核销单、报关单(绿色收汇核销联)与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给出口商,以便其办理核销与退税。 装运 通关手续完成后,货物即装船出运,出口商应及时向进口商发送装运通知。 交单/出口押汇:货物装运出口后,出口商备妥相关文件,并签发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Bill of Exchange),向出口地银行交单(Negotiation)。除此之外,在远期信用证或托收方式下,还可以出口单据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出口押汇,以便提前收汇,取得融资。
出口收汇核销:出口商收汇后,凭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及其他相关文件向外管局办理核销,办理完成后,外管局发还出口收汇核销单(第三联)。
出口退税:核销完成后,出口商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第三联)、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与商业发票前往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
进口结汇:进口商收到银行发来的单据到达通知,即应在规定期限内前往银行付款或承兑,并领取货运单据。由于支付方式不同,进口结汇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进口报检:进口商取得货运单据并取提货单后,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Application for Certificate of Import Inspection),并备齐提货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进口检验。检验机构经对商品检验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进口报关:进口商备齐相关文件,向海关投单报关并缴清各项税款。海关审单通过,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提货 海关放行后,进口商可至码头或货物存放地提领货物,提货完成即可销货。
进口付汇核销:进口商付款后,凭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进口付汇核销单到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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