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2020

如题所述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2020
很多业主认为,虽然已经交房,但是自己并未入住,并未享受物业的管理与服务,所以物业费不能全额缴纳。那么2020年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
1、以江苏省为例,根据现行的2019发布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中的规定:
业主应当从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交付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开始,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符合交付条件、建设单位已下达书面通知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从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日期起算。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业主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2、目前江苏省对于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在之前的管理办法中,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在一定时期内,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但是新的管理办法中已经删除,所以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比例,目前没有详细的条例规定,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以协商的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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