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木制品所用的木材原料如原木、锯材及木浆来自于俄罗斯、巴布亚新几内亚、印度尼西亚、加蓬及所罗门群岛等供应国。这些国家存在非法采伐和《雷斯法案》中包含的其他违法行为,用这些木材生产的木制品出口到美国,生产商、出口商与零售商将面临货物被没收、罚款、甚至被监禁的风险。 因此,了解和深刻领会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的内容和进口申报要求,对木制品生产商、出口商与零售商来说,是规避经营风险,减少贸易损失的最佳方法。
让我们来听听参与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的美国司法部环境与自然资源司副司长迈克尔 J. 古兹曼(Michael J. Guzman)、中国林科院国际合作处处长陆文明研究员是如何对该修正案进行解读的。
一、关于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
1、什么是美国雷斯法案?
2008年5月22日,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正式生效。这部禁止非法来源植物及其制成品(林产品)贸易的新法律,是对一部具有百年历史,以首个表示支持该法案的美国国会记议员雷斯来命名的“雷斯法案”修订而成的。美国《雷斯法案》只是2007年美国粮食、保护和能源法案(俗称“美国农业法案”)的一部分,一直以来是美国相关机构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最有力的工具之一。现新的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延伸至植物及其制品(林产品)贸易,它认可、支持其他国家管理本国自然资源中做出的努力,并对企业交易来自合法渠道的植物及植物制品(林产品)提供强有力的激励。
美国雷斯法案修订前,有关植物的条款规定很窄,仅限于美国本土植物并列入《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或美国州法律的物种。雷斯法案修订案后,扩充了针对植物的执法条款,包括树木、进口、运输、销售、接收、获取或购买违反其他国家法律获得的植物为非法,扩展了植物的界定包括来自天然林与人工林的林木以及由木材及其他植物制成的产品。
2、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是如何产生的?
多年来,专家们就指出,缺少关于“植物”的内容是雷斯法案一个明显的不足。与此同时,有相当的证据表明,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对当地珍贵的生态系统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破坏性影响不断增加。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木制品消费市场,美国自身采取措施打击来源非法木材和植物制品进口的必要性,修改雷斯法案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2007年来自俄勒冈州的国会议员Earl Blumenauer 和参议院议员Ron Wyden 向国会提出修改雷斯法案的提议,得到美国环境保护组织、工业部门和劳工群体的支持。
3、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植物条款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2008年5月22日,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植物条款正式生效。美国进口商被要求将于2008年12月15日提供申报信息。
4、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在打击非法木材采伐方面的做法?
为了解决非法木材采伐以及贸易,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1)禁止非法来源于美国各州或其他国家的植物及林产品,如家具、纸、锯材的贸易。
(2)要求进口商报告构成其进口林产品木材的来源地、种属名称(拉丁名)。
(3)建立起违反该法案的处罚制度,包括没收货物和船只、罚款以及监禁。
5、美国进口商必须申报哪些信息?
(1)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要求进口商在每次船运进口植物或林产品时都要提供基本申报。这些申报的目的是增加木材和林产品交易透明度,以便美国政府更好地执行这部法律。申报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植物种类的拉丁名;采伐的国家;数量和尺寸;进口货值。
(2)如果进口商不知道所采购运输的林产品材料的原产国或植物名称,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允许申报每一种植物可能的名称、可能的产地。
6、申报制度适用于所有林产品吗?
不是。对于可回收纤维制成的纸制品、包装材料如纸板或草垫,不需要申报可回收材料的种类名称及来源地。
7、违法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案例:
(1)一家加利福尼亚公司从X国进口了一船木地板,而制作木地板的木材在Y国采伐时没有遵守Y国相关法律。
(2)一家出口商故意标低一批运往美国货物的价值,以避免高额关税。
(3)一家造纸公司使用了非法采伐木材生产的纸浆并将制成的纸制品出口到美国。
(4)一家单板进口商没有正确识别其进口产品所使用材料的原产国。
8、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对于非法贸易和不当申报规定了哪些处罚措施?
包括民事行政处罚、没收交易产品、刑事处罚或监禁。违反《雷斯法案》还可能引起涉及走私或洗钱的指控。《雷斯法案》目前可适用于范围广泛的进口木制品与物种,远远超过《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列出的物种。
二、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对中国林产品进出口的影响。
2008年受大环境影响,反倾销频频施压,人民币升值,国内通货膨胀,石油运输价格上涨、俄罗斯关税上调导致进口原木升涨,新劳动法的实施人工成本增加,房地产不景气引发装修业的萧条,美国本国经济受次贷危机影响导致不景气、国内需求萎靡,美国国内企业受到大量进口产品的冲击纷纷倒闭,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保护政策出台如森林认证、以环境保护为幌子的雷斯法案修正案的出台抬高污染门槛等不利因素影响,中国林产品出口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家具、人造板、木制品(包括木地板)等出口大幅下降,很多出口型企业倒闭、或惨淡经营。
美国是中国林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的实施对中国林产品进出口的影响,一是加剧了中国林产品进出口的困难,可以说是雪上加霜。雷斯法案修正案的通过,美国将会对从中国进口的木材、林产品进行严格监管,而美国进口企业会因此深感担心被罚,而减少进口中国木制口。中国林产品进出口将全面下降。二是中国木制品出口美国门槛大大提高,经营成本、交易成本提高,没有实力的中小企业极有可能因此被淘汰。三是开始阶段难以提供相关合法性证明,因为不仅仅生产商或者出口商要提供,而且产材国也要提供合法证明,涉及面广。四是美国执法效果的不确定性。美国各州法律诉讼不同,尺度不一,执法复杂性与未知性增大,对出口商是一大挑战,如今天跟这个州的进口商谈成了没问题,明天跟另一个州的进口商谈却遭遇罚款。
三、中国企业应对雷斯法案的策略:
(1)增强企业环境责任(包括社会责任),建立企业环境责任制度,树立企业环境形象。
(2)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购买原材料时索要相关合法性证明。
(3)充分利用双刃剑,关注美国客户情况和政府执法尺度:雷斯法案出发点是保护美国国内企业和市场,严格执行势必首先影响美国企业自己,因此执法尺度会有一定灵活性(各州更不一致)。搞好与美国客户的良好关系,有助于出现问题时得到妥善解决,因为法案惩罚的是美国自己的企业。搞好与非政府组织的良好关系:很多非政府组织很关心非法采伐和贸易并有相应行动,关系搞好了可以帮助企业,搞砸了也可能被攻击,如金光集团(APP)攻击非政府组织海外市场业务开拓遭遇重挫。注意合同条款:明确责任,一旦被罚,共同承担。
四、欧盟木制品合法贸易立法进展情况。
欧盟为打击非法木材采伐及贸易实行“欧盟FLEGT进程行动计划”,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为木材生产国的治理改进和能力建设提供支持;致力于发展与木材生产国签订《自愿伙伴关系协议》(VPA),以阻止其非法生产的木材进入欧盟市场。此协议是欧盟与木材生产国(也就是FLEGT进程的伙伴国)通过双边谈判,自愿签署的协议。协议的核心是承诺和行动,核心目标是防止非法木材加入欧盟市场及开展能力建设、发展认证体系。具体措施是双方建立木材合法性认证、认定、追踪体系(控制和认可体系以保证合法性)。提供资金、技术、机构支持以提高森林施政。谈判进程较为复杂,技术问题多方参与。针对最初产品原木、锯材、胶合板、单板。局限是没有包括所有木材产品、只针对伙伴国。
专家认为自愿伙伴协议概念不错,但是执行起来有不确定性,非法性的标准太多,共五六十条,并且各国不同,而且各国的自愿伙伴协议(VPA)可以有所不同,可能出现不是违反就是违反那条现象,操作起来棘手。当前巴西坚决反对,拒绝参加;与马来西亚双边谈判进程刚半,政府有所动摇;非洲国家相对较为积极,与加纳、喀麦隆、加蓬、利比里亚双边谈判2008年8月已结束谈判达成协议;欧盟设了时间表希望中国加入。
二、是努力减少欧盟对非法采伐木材的消耗,并抑制欧盟公共机构可能助长非法采伐活动的投资。
三、是支持欧盟成员国发展可靠的木材跟踪体系以区分合法木材和非法木材;通过提供准确的森林所有权、社会环境和法律法规的信息来增加透明度;加强政府机构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能力,以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贯彻管理改革,并处理与非法采伐相关的复杂问题;通过改进森林管理部门、公安、海关和司法部门的协作来增强森林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协助政策改革以保证为合法森林经营提供适当的激励,并阻止森林犯罪活动;
四、是通过立法执行自愿伙伴协议的条款来制止非法木材流入欧盟市场(还在酝酿中);
五、是对FLEGT进程认可(有许可证)的木材采取市场鼓励政策纳入欧盟绿色公共采购范围,当前欧盟绿色公共采购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制止非法采伐和非法贸易,实施的国家有比利时、丹麦、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荷兰、英国,平均市场份额:10-20%,主要在建筑、家具、纸制品;
六、是与美国雷斯法案相比,雷斯法案涉及面更广,包括动植物;英国议案仅限木材。雷斯法案表述较为复杂:一方面是内容较多(动植物),另一方面是美国法律条文都很长。英国议案惩罚更严厉:监禁最高都是5年;罚款美国5万美元,英国10万英镑(相当于20万美元)(约4倍)。
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还是较大,英国要求很高,大多数出口到欧盟市场的中国木制品被要求出具FSC证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