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厦门入户新政,有三个户口,户主是妈妈,可以入户两名成年子女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13条的规定,当事人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的,有多名成年子女的需要随迁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随迁入户。

  一,《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建筑面积达市政府规定标准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符合条件的一定数量的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依照《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凡在思明区、湖里区内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成套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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