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面试前上网查阅面试公告,了解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应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考生严禁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室。手机、资料及所有随身物品实行统一寄存,不得带入候考室、面试室等考试区域。面试时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籍贯、就读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5、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扰乱考点秩序,辱骂、威胁、诽谤、诬陷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