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门,家人都会说一句一路平安,小心驾驶,毕竟谁都不愿意出交通事故,即使是小的磕碰,也会让双方心情不好。但是由于驾驶机动车时候会遇到很多偶然发生的事情,在道路上来往车辆都处于高速运行中,如果一旦开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正确进行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移动,如果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执勤的交警或者公安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导致现场变动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都应当给予协助。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检查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和结果没有争议的可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商议赔偿问题。如果不能马上撤离现场的,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之前的交通部门或交通警察来处理,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有轻微损伤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可以先行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6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后,还需要提供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和碰撞的部位,经过双方共同签名之后,可以先一起离开现场,自行商议赔损事宜,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