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吊销了,也不卖烟了,烟草局还有权利搜店搜车吗?

如题所述

根据《烟草专卖法》(法律)第38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44条、第46条、第47条等法律规定,烟草专卖局办案人员有权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有关的涉烟案件。所谓的“检查”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案发现场、运输工具、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含仓储区)、生产设备、违法物品等进行查证,以查明案件事实的调查活动。另外,烟草专卖局或者烟草专卖局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检查“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情形,分以下两种情形:

1、车辆在行进状态。运输车辆正在行进的过程中,烟草专卖局没有强行截停车辆或者设置检查关卡的权利。因此,必须会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联合实施检查。

2、车辆在停止状态。运输车辆停靠在道路、停车场、货运场、高速服务区,且停止运行状态下,烟草专卖局办案人员(二名以上)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可以依法对运输车辆、运输物品等进行检查。

如果,当事人以拒绝、阻碍等方式阻挠办案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第50条第1款第2项等法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或者,当事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办案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第277条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三十八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

第四十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第四十六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第四十七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第五十条 æœ‰ä¸‹åˆ—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第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6-24

答法律分析:小超市烟草证注销三年后,才可以重新申请烟草许可证。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第2个回答  2022-06-24

答法律分析:小超市烟草证注销三年后,才可以重新申请烟草许可证。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