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国外护照被公安局注销了怎么回国?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护照注销后市不可以申请的。但是如果不是因为违法犯罪的原因而是特殊原因,可以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说明特殊原因,重新申请办理或者委托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说明原由重新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件入境。

第十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如因情况变化,护照、证件上的记载事项需要变更或者加注时,应当分别向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或者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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