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是一种规范的、端正的、成熟的书体。楷书在历史上开始称为“真书”、“正书”。
宋以后,“楷书”就成为我们所说的楷书的专称了,并一直沿用至今。从楷书初始被称做“真书”、“正书”就可以看出,这种书体方正端齐,有别于长纵形的小篆和横扁形的隶书(八分),是为正体,可做楷式,且多用于题勒、刻石、碑铭诸类,是极为正式的,又都是给人看的,所以楷书更注重供人欣赏。
楷书”这个名称,历史上主要有三个意思:
1、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某一时代的规范字而言,所以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篆书、隶书乃至草书都可以称之为楷书,有其具有法度,可作为楷式、模范的书法的意思。卫恒《四体书势》说:“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这里是指八分(隶书)为楷。又说:“伯英下笔必为楷”,则是指草书为楷。
清代刘熙载《艺概》中说:“楷无定名,不独正书当之。汉北海敬王睦善史书,世以为楷,是大篆可谓楷也。”这是称大篆为楷。
2、隶书。东汉末年蔡瑁《劝学篇》:“上谷次仲,初变古形”。《晋书卫恒传》:“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王愔《古今文字志目》:“王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楷模。”张怀瓘《书断八分》:“八分已减小篆之半,隶又减八分之半,然可云子似父,不可云父似子,故知隶不能生八分矣。
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清刘熙载《艺概》:“‘卫恒言王次仲始作楷法’,指八分也。”这里将隶书专指楷书。
3、则是指正楷字,即指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楷书。“楷书”一词作为汉字的重要字体名称,较早见于王献之的外甥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韦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汉魏宫馆宝器,皆是诞手写。”韦诞是三国魏时著名书法家。启功也说:“楷这一形容词当作独立书体的专名,则是晋代以后的事。”这种说法和羊欣提出楷书概念的时间基本相符。
楷书是指中国书法中的一种正式书写体,也是现代汉字书写的标准字体之一。楷书是在汉朝中叶形成的,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发展成为主流书体,并在唐代达到鼎盛。在宋代以后,楷书成为了书法的主要书写体。
楷书的特点是笔画直、端正、稳健,横平竖直、结构严谨,布局和谐。它的构造清晰,行笔流畅,形成了一种规范化的字体形式,极具可读性和美感。
楷书在中国书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它不仅是汉字书写的标准字体,也是书法训练的基本功。许多经典文献和重要文件都是用楷书书写的,它被广泛应用于书法、篆刻、印章等艺术领域中。
楷书的历史意义在于它是中国书法发展的里程碑之一,是中国文化传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楷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了汉字书写和文化传承的发展,为后世书法家提供了借鉴和发扬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