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陪产假规定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相关条例规定广东省男职工陪 产假期间工资 待遇不受影响。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规定假期内照发 工资 ,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 年休假 、 探亲假 、 婚假 、 丧假 、 产假 、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以上内容就是广东 陪产假规定 ,希望您能满意。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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