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减免个税还贷结束能更换另外房贷吗?

如题所述

新个人所得税之前住房贷款已还清,再次购房贷款能扣除吗?


之前的住房贷款已还清,再次购房的房贷是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只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贷款已经还清,还需要修改房贷扣税方式吗?


结论:需要修改。

理由:你的房贷已经还清,那么贷款合同自然也就结束了。按照政策规定,你这种情况已经不能再扣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了,所以你要及时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免少纳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修改方式:你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修改住房贷款的结束日期即可。

【拓展资料】

房贷还完了个税专项扣除怎么办:

办理贷款买房后,购房者需要每月按时还贷,以及产生的利息,而如果有交纳个税的话,是可以抵扣的。那么如果房贷还完了个税专项扣除怎么办?

房贷还完了个税专项扣除需要在下一年进行修改。一般是需要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然后在个人中心里面的专项附加扣除中将房贷信息做修改,并保存,这样就变更成功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已经申报房贷专项扣除,提前结清贷款的,当年不能修改,下一年才能修改。

夫妻个税专项扣除房贷扣多少: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无论如何选择,夫妻两人的最高扣除限额是1000元,要么选择夫妻一方按100%扣除1000元,要么选择夫妻双方各自扣除50%,也就是各自扣除500元。

如果选择填“否”,那么相当于选择夫妻一方扣除100%,也就是1000元。

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废除房贷后2022年可以重新申报房贷吗


可以的,重新填报就可以了,本年度还有时间,如果这几个月因为作废的事多交了税金,可以在后期弥补回来,弥补不完的可以在明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退回来。

住房贷款利息

1.扣除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扣除期限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扣除方式

(1)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各自500元),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资料被查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