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应届毕业生,学校在沈阳,我在毕业前已经和沈阳的一家公司签订三方,并在毕业后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7、8两个月后我决定辞职回我的户口所在地大连,辞职后我办理了改派手续,但我在大连还没找到工作,为了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我就把我的档案关系迁回到大连,并且把报到证重新改派回大连人事局,并做了人事代理。请问我重新改派到生源地后是否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国家公务员?谢谢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