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71年入伍也有数枚军功章、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2019年8月起至今(2020年2月)的国家标准抚恤金是:因战七级残疾军人26610元/年;因公七级残疾军人23820元/年。残疾军人抚恤金的增加是与荣立军功无关的,只有与牺牲战友的功勋有关。依据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7月修订版)网页链接相关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是: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而2019年8月起至今(2020年2月)的国家标准抚恤金,是依据2019年7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42号)网页链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