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标的变更应该注意哪几点?

如题所述

《商标法》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活动和提供服务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照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和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都可以通过本所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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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3

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商标的有效期内想要申请商标变更,变更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删减制定商品的商标或者其他的事宜都是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的。商标变更的手续是比较繁琐的,会存在申请人所申请的商标变更被退回的情况。申请变更注册人的名义,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为企业,需要提供工商局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为事业单位,需要提供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需要提供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第2个回答  2018-01-23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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