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民事诉讼判决书未履行的个人可以继续在新成立的公司担任股东吗?

如题所述

有下列行为的,不能作为个人股东: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这是《公司法》的规定,至于判决未履行的债务,关键是这个判决是否已经生效,还有债务的多少?如果判决已经生效,且债务数额比较大,如果不能及时归还,有可能被申请强制执行,以至进入黑名单,这种情况下,担任新股东可能会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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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9
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不影响你的投资。如果你的征信出现了问题(常说的成了老赖)对公司的经营,尤其是贷款、竞标等或多或少有些影响。
第2个回答  2020-02-19
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不影响在新成立的公司担任股东。
如果是有股份的股东,法院可能会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由,对该人拘留和罚款,同时冻结该人在新公司的股份。
如果该人仍然不还钱,法院可以对股份进行拍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2-28
可以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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