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问题,如下

甲出售一套房子给乙,乙先支付了一半的价款,剩下的一半过户后支付,甲过户前反悔了,那么请问根据相关法律这时甲乙构成经济合同关系吗?甲可以反悔吗?

构成经济合同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房屋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甲乙之间还未发生过户登记,目前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所有,所以甲有权反悔。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甲的行为构成违约,乙可要求甲支付违约金、返还价款、同时还可要求支付价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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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4

甲乙构成经济合同关系。

甲可以反悔。

理由:

    合同由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约定情形的,可以解合同。

    合同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合同也可以单方解除,即反悔。

    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甲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要看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二要看乙方受到损失。

    乙方也可以不允许甲方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其履行,履行过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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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1-30
经济合同是直接体现政府意志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合同,故此案不属于经济合同。
如果你们之间是有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不动产的转移以登记之日起生效,不过户房子就不是你的,对方反悔你可以要求退还所交的房款以及一定的赔偿费。根据《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案中,房屋买卖协议均是双方的真实意识表示,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房主拒绝办理房屋过户,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18-01-24
非经济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甲可以反悔,又不是刀架在脖子上,只不过要承担违约责任是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承担对乙实际造成的损失,无造成损失的支付相应数额的贷款利息,时间很短的就直接返还预付款即可。追问

不过理论上乙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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