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调岗降薪的问题

我在公司保安部工作了六年,最近2年当保安部主管,现公司因招聘不到保安员,把安保工作都外包给了保安公司,但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跟我们说要调岗及工作外包的事情,直到月头保安公司来了才通知我说要交接并进行调岗降薪,我拒绝了调岗的事情因为我对其它部门的业务根本就不熟悉也没接触过,到时候做不好公司就有理由叫我自动离职,我现在不接受调岗降薪可以要求公司解除合同并赔偿吗?我工资是3000多,合同上面写的却是900块,工作岗位是管理人员,14年的时候出了2起偷电车的事件,公司会因为这件事说我工作不到位而拒付赔偿金吗?因为这件事我已经被降职过了,希望大家给我点建议,现在人事部还要找我谈说不调岗就叫我自动辞职

1、建议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千万不要在公司相关离职文件上签字,否则视为本人提出离职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
2、按目前描述情况,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试图变更工资报酬,可直接按《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及按工作年限(6年)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补偿金工资基数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按合同上约定工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14年出现的工作失误,单位已经进行过处罚了,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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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7

公司给你调岗、降薪,逼你主动离职该怎么办?三招让老板服服帖帖

第2个回答  2020-05-29
1、建议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千万不要在公司相关离职文件上签字,否则视为本人提出离职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
2、按目前描述情况,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试图变更工资报酬,可直接按《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及按工作年限(6年)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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