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社保在顺德区小学能不能积分

如题所述

可以的,全市通用
2015年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南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日期:2015-03-19
一、积分入读政策
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4】72号)政策,原《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实施办法》(顺教【2013】119号)废止。
二、入读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顺德区行政区域居住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
三、入读条件
积分累计达30分为报名条件,子女符合法定入学年龄(满6周岁,以8月31日前出生为统计日期),积分排名达到居住地镇(街道)当年积分入读指标数之内的,可安排入读居住地镇(街道)公办学校。
四、申请地点
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窗口或镇街指定的中小学校。
五、申请流程
(一)报名。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亲自到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窗口或镇街指定的中小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二)受理。受理窗口或学校对申请入学者登记造册,将受理资料汇总交镇(街道)教育局,分派职能部门审核并直接核分,于10个工作日内将核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复镇(街道)教育局。申请人积分排名由镇(街道)流管办联合镇(街道)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位公布。镇(街道)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指标数(指录取完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剩余的公办学校学位数)。
(四)招生录取。镇(街道)教育局根据学位指标数、积分排名情况和入学志愿填报等统筹安排学位,划定录取分数线,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补录。第一次排名录取后,在入学指标有富裕的情况下,根据积分排名情况进行补录。
四、时间安排
4月底前,受理政策性借读生的入学申请。
5月底前,完成政策性借读生的材料审核和录取。受理普通借读生的申请。
6月底前,完成普通借读生入学积分统计、积分排名公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安排。
7月10日前,凭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申请资料
(一)填写《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
(二)《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迁入佛山市已婚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或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婚未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个人素质。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参保情况。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居住情况。提交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合法《房地产证》原件、复印件;《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4.急需人才。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
5.特定公共服务领域。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
6.专利创新。提交近5年内获得的证书、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7.表彰奖励。提交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8.竞赛获奖。提交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9.社会贡献。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参加无偿献血的,提交《无偿献血证》原件、复印件;参加骨髓捐献的,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提供举报线索的,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
10.投资纳税。提交近5年内纳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11.卫士防疫。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
12.住房公积金缴交。提交《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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