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让我全额承担一个月的保险合法吗?

我是4月4号离职的,离职前一个月已打好申请,公司每个月10号发工资,4月10号发工资时已经扣了保险了,但是5月初通知我4月份的保险公司给我交了,让我补1000多,本来想的4月份就上了4天不打算要工资了,没想道还要倒给公司1000,请问这该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起一个月的社保的,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其社保缴纳的比例应当按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进行一定的缴纳,
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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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02
应该是公司办事人员没给你办理停保手续(工作失误),导致给你多缴纳一个月的社保。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你可以不理。
也可以协商,比如你可以承担个人部分,单位部分还有单位承担,商量办吧。
单位让你个人承担全部,肯定不合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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