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抢劫的手机构成销赃罪吗?

我朋友有一家手机商店,2009.9.23 日早上 9点左右朋友以60元的价格收了一部有故障的2手手机,在收电话之前我朋友向卖手机的索要发票和身份证他说发票丢了身份证没带,但是可以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和家里的电话,我朋友按照他留得电话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此人的妈妈,朋友向她妈妈询问了她儿子的姓名和电话的来源后确认是此人的,就以60元的价格收了下来,但是下午 14点 刑警队却带着上午来卖电话的那个人说他卖的电话是抢来的,把我朋友和收的电话,一起带到了刑警队,在刑警队做完笔录后,接受教育后就回来了。我朋友以为这事情已经处理完了,但是2009.10.20日 市公安局预审科给我朋友打来电话,说让我朋友去一趟,在市公安局预审科又做了笔录,就让我朋友下午再去,下午又去了他们说局长不在处理不了,让回家等消息,隔了4天后市公安局预审科又打来电话又让我朋友去,此时我朋友外出办事没去,他们再也没打电话。2009.11.5日上午预审科的来到我朋友的手机店,说让再去,下午去了又没结果,2009.11.6日上午朋友再次到公安局预审科,他们就把我朋友给拘留了,10天!!

我打电话到预审科询问此事,科长的态度极其恶劣在电话了还辱骂我,他扬言说就要以销赃罪判刑,请问我朋友的行为是构成销赃罪吗?现在朋友在拘留所(是行政拘留),我们该怎么办?他们还可以把我朋友转成刑事拘留吗?真的要判刑吗?谢谢!
我朋友今年8月份还收过3台手机其中有一部有发票另外两部(是盗窃来的),而且派出所和检察院都处理完了,王科长会把这两起案件合并后再把我朋友转成刑拘吗?有这种可能吗?

第1个回答  2009-11-07
就算构成销赃罪也要犯罪金额达到5000元,那破手机就算去鉴定,我看能鉴定到500都不错了,肯定是构不成销赃罪的,那科长吓唬你呢,判个屁刑。
还有,拘留这事儿你们就认了吧,基本上如果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收购,就可以推定为主观知道,可以把你朋友的行为认定为明知是赃物而收购,但这种情况一般行政罚点款就算了,怎么会拘留10天这么久?
ps:会不会是你朋友有其他收赃行为你不知道?还是公安机关掌握了他其他收赃行为的证据能够立案了?你朋友长期收赃么?如果是的话,那就有可能了。
第2个回答  2009-11-06
这点细事体,拘留10天已经很重了。就算销赃也不构成任何罪。但这10天看来只有关了,要少关估计要花你的RMB的(我看不烦着花了)。什么“刑事拘留”、“判刑”之类”,看来是在吓老百姓。绝对不会。你说的“态度,现有点权势的都是如此。高兴么多写几封信告告他。这点做做成本不大的,就是当心以后报复你们。三天二头来查店这种事完全可能的,哎……祝好运
第3个回答  2009-11-07
不是犯罪的哦 没什么 事的
我 同情你哦 不过这个王科长也够黑的了 郁闷
第4个回答  2009-11-06
价格太低收购,你心里是有数的,彼此心照不宣,事实上就是有违法的潜在事实的.
第5个回答  2020-10-19
多数都罚!不管你知不知情!都这样……罚两千二不多了!!你可以问问被罚过的……你这好像算少的了!你不要问是否合理……他们说的就是理!!被偷的车在你那你就得认了!…………你以后得注意啦!大家都要注意了!!买东西得要发票收据啥的……要么……容易吃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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