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有人伤要我无责代赔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无责代赔,无责方可以拒绝吗 交强险 "无责代赔",是一种交强险简化处理机制。即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有责方保险 公司 在本方交强险项下代为赔偿。 法律界人士认为,"无责代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业惯例。 在 交通事故 中,只要有一方被认定为全责,无责任方在车祸中导致的所有损失都可以要求全责方赔偿。全责方赔偿后,在2000元赔偿限额以内的,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 无责代赔时,被保险机动车和无责方车辆都要定损,没有损失的提交定损;理算时三者车辆为无责任的系统控制要选择其保险公司(接报案车牌号与实际车牌号不一致的,查勘定损时要录入实际车牌号);理算时在“赔付财产信息”交强险下手工增加“无责代赔”项目并录入无责代赔金额,系统控制无责代赔金额=MIN(本车损失,100*无责方个数/有责方个数)。无责代赔相关信息会上传行业协会交强险数据平台。 下列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现予以解答: 1.非机动车(不需要保交强险的)在车辆定损下定损,不需要进行无责代赔,系统控制必须录入保险公司,该怎么办? 答复:非机动车(不需要保交强险的)请在财产定损下定损,不要在车辆定损下定损,这类问题就不存在了。非机动车(不需要保交强险的)已经在车辆定损下定损,录入保险公司为我们公司,然后生成理算报告就可以了。因不无责代赔,相关信息不会上传到行业协会数据平台,不会存在问题。 2.三者车没有损失,其车辆定损任务注销,不能进行无责代赔,该怎么办? 答复:无责代赔车辆必须定损,没有损失的要提交。已经到理算环节的,可以理算回退单证,恢复三者车定损,然后提交定损,再理算时选择其保险公司就可以无责代赔。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无责代赔的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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