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和废物排放

如题所述

2012年,重要经济区工业废水排放量约158.3×108t,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71.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13.8×108t,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41.9%。工业废水排放量最高的5个重要经济区依次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高的5个重要经济区依次是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沈阳经济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河北沿海地区。

单位土地面积污水排放量、废物产生量越多,往往对地质环境产生的影响越大、水土污染压力越大。图7–11表明:除长吉图外,各重要经济区单位土地面积污水排放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天津、黄河三角洲、江苏沿海地区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8倍、10.5倍、6.9倍、6.1倍和5.9倍;东部沿海重要经济区高于中部、西部内陆重要经济区。图7–12表明:除长吉图、洞庭湖、北部湾经济区外,各重要经济区单位土地面积固体废物产生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沿海地区、沈阳经济区、黄河金三角、天津和长江三角洲地区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4倍、5.8倍、5.0倍、4.5倍和3.5倍;东部重要经济区总体上高于中部、西部重要经济区。污水与固体废弃物排放对重要经济区水土环境造成了越来越大的污染压力。据2014年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这说明,土壤污染空间分布与重要经济区污水与固体废弃物排放空间分布是一致的。随着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污染密集型产业区域分布开始发生变化[6]。研究表明,近年来东部地区、东北地区污染密集型产业不断向外转移,中部地区转入部分化工产业、转出能源产业,西部地区成为能源、矿产、化工等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净转入区[7]。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留下了大量污染状况不明的场地和棕色地块。中部、西部地区污染型企业的转入,意味着中部、西部重要经济区污水和固体废物排放量将进一步增长。

图7-11 2010年重要经济区单位土地面积污水排放量

图7-12 2010年重要经济区单位土地面积固体废物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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