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被盗,小偷已抓,如何赔偿损失?

去年家里金银首饰被盗3万多,报了警小偷已抓,也承认偷了我家东西。但在判刑时因为我的被盗东西没有发票都不予立案,只有另一个失主的2000元发票才判了8个月,我就不明白了,偷的估计总共金额有5万只能判8个月吗,而且只赔了2000元。以前还因盗窃被判了一次。这合里吗?我要求赔偿我的损失可派出所让我出发票,可都是十年前买的结婚用的首饰发票早已没了。我该怎么办呢?难道白白便宜了小偷吗?

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冻结、划拨其财产以赔偿失主的损失,如果仍不能偿还债务,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限制小偷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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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4
黄金项链可以提供购买的单据来证明,现金的话就没办法了,看警察相不相信你了
第2个回答  2020-03-04
那不是要求赃款赃物全额赔偿吗?你还要求什么额外的损失吗?愿无能那会就烧高香了。追问

被偷的东西就是没要回来,才会在这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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