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中心电话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268号(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合肥市解放军105医院眼科住院部三楼电话:0551-62163014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268号(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合肥市解放军105医院眼科住院部三楼电话:0551-62860806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