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谈话与开庭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院谈话与开庭的区别如下:
1、法院谈话是在法院开庭之前对当事人的一些询问及调查 。
我们知道在处理任何一件事情的时候,都有一个具体的过程,包括走法律程序也是这样的。在法院开庭之前,主审法官会对当事人在开庭之前叫去谈话,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对审理的案件做一个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2、法院开庭是组成合议庭或者依法独任审理对案件事实进行审问和调查。
当在开庭之前当事人被叫去谈话后,那么接下来就是开庭这一程序了。法院开庭是由主审法官等多人组成的合议庭,对两方当面进行案件事实的询问和调查。这对以后的判决会提供有力的证据,也是判决的基础。
法院执行谈话流程:
1、询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若是被执行人在谈话过程中存在隐瞒财产、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导致法院的执行存在困难或者执行不能的,可能会让被执行人受到刑事处罚;
3、让被执行人配合履行判决书判决的内容。
法院开庭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完毕后,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或定期宣判。
综上所述,法院谈话是在法院开庭之前对当事人的一些询问及调查 ,法院开庭是组成合议庭或者依法独任审理对案件事实进行审问和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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