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门诊报销政策2023年

如题所述

2023年黑龙江门诊报销政策具体如下:
1、报销比例:
(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
(2)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5%;
(3)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为55%。
2、起付线和封顶线:黑龙江省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起付线,封顶线标准不低于2000元。
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险门诊同级报销规定,报销比例与上述规定相同,主要是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在400元以内,封顶线在3000元以内,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规定与职工和退休人员相同。
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我们国家现在把药品分为了甲乙丙三类,其中甲类药品是在医保范围之内的,所以只有甲类用药才能够使用医保报销,而乙类和丙类则无法报销;
2、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这个报销范围主要指的是受保人,在医保定点机构进行诊疗和护理,在这个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床位费,急救床位费,咨询费等;
3、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必须是安全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收费标准都是由物价部门确定了的。需要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综上所述,黑龙江医保门诊报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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