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1-08
"他人都找不到,那样我该怎么办呢?"
有几种开庭的办法。
一个是你要找到他的常住地,在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的时候,可以去他的居委会开证明信,证明他的确是经常住在这里,但是目前找不到。然后法院会按被告缺席审理来处理。
二是公示催告程序,你需要交大概700元的公告费,由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出公告,来寻找被告(这是一定找不到的,因为那报纸销量太差了……)。发完公告的60天后,找不到被告。法院也会按照被告缺席审理来处理。
然后按理说法院就会判他,让他把钱给你。【这是走的民事案件套路,但是我一直有个想法,这样的案子为什么不报公安局呢?来告他诈骗。呵呵。】
判完了之后,你也没地方要钱去,所以关键的来了。你要知道哪个是他的房子,他的车,他在哪个银行有账户,或者其他动产或不动产。然后交钱,申请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期间请执行局的兄弟吃饭时免不了的,否则你就排队吧,猴年马月也不给你办事】。你要以这个条件为前提去告他,否则你白搭公告费、诉讼费、交通费什么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09-11-08
你这样的情况,从现实的角度来说应该是不太可能要回来了。
但还是按法律的程序走一下吧,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如果被告不能出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你那朋友有什么产业在家里的话,你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变卖或是拍卖,你可以就所得款项受偿。
走刑事的话,我看这不大可能。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受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1-08
之前为什么要写上日期呢?
哎~!如果写上日期,是有期限起诉对方的~!
第4个回答 2009-11-07
可以起诉对方解决
但是写的收条需要看收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