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理论是什么71

如题所述

正义理论是什么?
1.正义的内涵
作为一种观念和准则,正义 (Justice或译为公正)是与人类文明史相伴的。从古希腊和古代中国思想家对于正义的论述,到近代西方和中国学者们对于正义的探讨,对于什么是正义——即正义的概念在学者之间从未形成共识。学术界对于正义的探讨,论著颇多,观点可谓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即便如此,在对正义的研究现状和历史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归纳出正义的一般涵义仍是可能的。
在东方中国,我们不难从古代典籍中找出先哲对于正义的理解。《荀子·正论》中说:“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公正则下易直矣”,这里的“公正”是客观、正直、不偏私的意思。《管子·任法》:“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也。”意思是说君主若能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依法度判断是非,那么他治理天下就能得心应手,没有负重的感觉。汉朝班固《白虎通义》日:“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意思是:所谓公,就是公正无私。汉朝韩婴说:“正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治,公平无私”。概而言之,中国古代对于“正义”的基本涵义:一是实事求是;二是去私立公;三是遵循一定的道理、规律说话做事。即它所着重强调的是行为处事的态度、立场。
在西方,正义的涵义与东方又有所不同。柏拉图将正义分为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他认为个人正义就是“每个人在国家内做他自己分内的事”,“国家正义在于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因此,“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亚里士多德则认为:“正义包含两个因素——事物和应该接受事物的人;大家认为相等的人就该配给到相等的事物。”西塞罗最先提出正义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东西的人类精神意向”。而乌尔比安则给出了正义的经典定义:“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这一经典定义一直是西方正义思想的主流,按照这个定义,正义是行为对象应得的行为,是给予人应得而不给人不应得的行为。西方对正义的定义围绕着一个简单的理念:正义就是得其所应得。 综上所述,对正义作如下定义:正义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以正当的方式给予每个人(包括给予者本人)其所应得的理念、原则和制度。首先,正义是具体的、历史的,它只能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离开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讨论正义没有任何意义;其次,正义要求给予每个人(包括给予者本人)其所应得,不给予其所应得或给予其所不应得都是不公正的,只给一些人应得而不给另一些人应得同样是不公正的,这是正义的前提和量的要求;再次,正义要求以正当的方式给予其所应得,以不正当的方式给予其所应得是不公正的(如报复应当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而不能经由个人肆意作为),正当的方式是程序公正的保证;最后,正义是人类社会的一种价值理念,一种制度安排,一种合理状态。正如罗尔斯所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