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女儿判给前夫,前夫不顾女儿生活,后来女儿跟随母亲(即本人),本人丧失收入,在领取失业金后是否能申请低保?能有好心人介绍下,申请低保的条件吗?在计算收入的时候是只要计算本人领取的失业金,是否要算上女儿,或者前夫的收入?女儿户口不随我,随她父亲的,那是不是我申请低保的时候就要看前夫的收入状况?如果他的收入加上我失业金除以3超过425就不能享受低保,如果不到425就可以申请低保是吗?但是我和前夫已经离婚,那我申请低保的时候还要算他的收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