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合理吗?另外,如果交警不开这个评估证明,保险公司能给我报销吗?保险公司的到现场了,交警也认定我是100%的责任,但是他说得有个物价局开的定损评估,有偿的,费用是定损金额的6%。当时我的车直接被拖到了修理厂,第二天我去交通队的时候,他说我的车没到现场来,没办法定损,让我先去修车,然后拿着双方修车费用的发票找他,他再按发票上的金额开单子,而且我问了,这个费用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我怎么样能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