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这做文员兼仓管的,工作了2年多,每天都是12个小时是正常班,还经常加班,而且还没有加班费,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上班还没有补尝,主要是没有社保,我现在想辞职了,我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呢??在这工作了2年多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我去劳动司申请仲裁,可我们领工资是老板亲自发的,工资单上的账面数比实际工资实数不符(实际工际比账面上写的数多),而且我手上没有一直领工资的条,这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回什么补尝,应该怎样去做???希望大家能给详细的意见给我,谢谢啦`!~!~!!